贵阳市交管局辟谣:网传新交通处罚谣言不可信

25.01.2015  23:33

  最近,有传言新《机动车驾驶证使用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行驶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300元”、“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未成年乘坐的,记6分,罚款300元”等“”消息。昨天,记者从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了解到,这些“传言”不可信。

  传言一:2015年1月1日起,新的《机动车驾驶证使用规定》开始执行。

  解答:目前我国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3号令)是从2013年1月1日就开始执行的,因此根本不存在所谓新的《机动车驾驶证使用规定》。

  传言二:闯红灯2次会被吊销驾照。

  解答:闯红灯会被记6分,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闯红灯2次,则会被记12分。驾照就会被暂扣,而不是吊销。通过满分培训考试合格后,就可以领回驾照。

  记满12分,须参加满分培训,考试合格(科目一,特殊情况加考科目三)后就可以领回驾照。吊销驾照,则必须等待吊销期满后,再重新申请驾驶资格,通过所有的考试科目后,方得到驾驶资格。

  传言三: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解答:酒驾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饮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是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醉酒驾驶,是直接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考驾照。

  那如何区分是酒驾还是醉驾呢?饮酒驾驶为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醉酒驾驶为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ml。

  传言四:行驶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300元;行驶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解答:行驶中拨打、接听手机定义为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因此是记2分,罚款20至200元。行驶中抽烟,目前还未纳入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因此,不记分。

  传言五: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解答:对故意遮挡、污损或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等“涉牌涉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都会被记12分,但罚款额度为20至200元,不存在所谓的“顶额”处罚。

  传言六:超速驾驶,记6分。

  解答:超速记分的情况有很多种,这里以常用的小汽车为例:超速未达20%的,是记3分。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记6分。超速50%以上的,记12分。

  传言七:副驾驶座有不满14周岁未成年乘坐的,记6分,罚款300元。

  解答:目前并没有规定不满14周岁未成年不能乘坐副驾驶座,因此也无处罚可言,但为了孩子的安全,交警建议为孩子配备专业的儿童座椅或者孩子乘坐后排。

  传言八:强占对向车道行驶记2分。

  解答:强占对向车道行驶就是逆行。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按照《道交法》规定是记3分,罚200元。

  传言九: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解答:在城市快速路或在高速路上行驶,驾驶人未系安全带,则会被记2分和罚款20至200元。

    早报讯(记者 许梦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