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统一全省居民户口 不再区分农业与非农业

20.05.2015  10:19

  记者昨日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将实施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2015年6月1日起,在“户别”栏不再登记农业或非农业,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

  我省近日出台《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实施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健全完善居住证制度、简化户口迁移办理程序、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积极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六大改革措施,并要求各地在今年底前,因地制宜制定本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具体办法。

  其中,提出要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不得为户口登记设置任何前置条件。公安机关不再出具农业或非农业户籍证明。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统计等部门及时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制度。

  据省公安厅副厅长邹碧声介绍,省公安厅在全省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业务的“贵州省级人口信息系统”中取消“户口性质”一栏,公安派出所在办理户籍业务时,在新发的居民户口簿中的“户别”栏不再登记农业或非农业,以前的户口簿则不统一换发,而是根据居民的意愿来办理。

  此外,《实施意见》提出要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并要求有关部门在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对原农业户籍人口的户口性质记录备案,对农村计划生育、水库和生态移民对象予以确认,统一户口登记后,原农村居民享受的计划生育、移民政策及公共服务不变。

  据了解,省户籍制度改革专题组成立于2014年,由省公安厅牵头,汇集了17个成员单位,根据安排,省政府近期还将专门召开会议,就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进一步抓好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本报记者周然)

   落户贵阳需满足以下条件

  《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放开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有合法稳定住所,包括租房的人员,都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在贵阳市拟实施的各城区落户政策中,全市将分为三个圈层,落户要求各不相同。

  其中南明区、云岩区界定为控制圈层,在南明区、云岩区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含)以上,同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5年(含)以上的人员,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达不到上述条件的,实行积分入户。积分入户政策将于6月1日前制定实施。

  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和观山湖区的城区则被界定为差别化入户圈层,在以上区域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2年(含)以上的人员,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和观山湖区除城区外的社区、建制镇、乡及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和开阳县的全部社区、建制镇、乡界定为全面放开圈层,实行全面放开入户限制的入户政策。在以上区域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其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根据《实施意见》,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证明材料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规定。

   户口迁移不用再回老家办

  省公安厅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的政策,居民在办理省内户口迁移时,只需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无需再到迁出地派出所跑一趟。

  这样的服务能节省多少时间,省公安厅副厅长邹碧声举了一个例子,过去一位居民要把户口从最西边的威宁县斗古派出所迁到最东边的松桃县大兴派出所,他需要先到松桃大兴派出所申请户口迁移,在得到《户口准迁证》后,要回到威宁的斗古派出所下户口。在得到《户口迁移证》以后,又要回到松桃大兴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一个户口迁移,需要跑三千多公里才能办好。

  一站式办理,只需经迁入地派出所审核同意后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即可办理,迁出地派出所不再发《户口迁移证》。也就是说,手续齐全的省内户口迁移只需到派出所一次,几分钟便可办好。但大中专毕业生、监管对象和跨省的户口迁移仍按原来的政策规定执行。

   领居住证住越久福利越多

  我省还要求健全完善居住证制度。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就可以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文化、证照办理等基本公共服务和受灾救助、临时救助权利。

  居住证持有人在当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养老服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权利。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达一定年限,也将逐步享有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依法履行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等国家规定的公民义务。

   随迁子女享平等教育权利

  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数据,目前,全省共有38.2万名(小学26.3万、初中11.9万)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分别为70.65%和72.19%。

  《实施意见》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科学规划布局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制定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公办幼儿园和中小学管理办法,加强城镇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建设。并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完善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