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安厅4月5日起全面推行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便民服务

05.04.2016  18:58

  记者从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获悉,2016年2月25日,省公安厅在贵阳市南明区、云岩区,铜仁市碧江区、万山区分别设立窗口,开展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试点工作,受到群众一致好评。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4月5日起将在全省全面推行居民身份证省内跨区(县)异地受理工作,使身份证受理从户籍地派出所延伸到居住地公安机关,从而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真正方便办证群众。

   服务对象:

  贵州省户籍的公民,离开户口所在地所属区(县)、跨区(县)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期、丢失、损坏需要换领、补领并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首次申领必须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可到省内异地受理窗口办理居民身份证。

   申办材料:

  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证明(件);核对《贵州省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申领登记表》,确认申领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由社会相馆采集身份证相片的,须提供相片回执单。

   申办流程:

  对于办证群众来说,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办理与户籍地办理的申办流程基本一致,所收取的工本费也是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不收取任何其他额外费用。

  第一步,异地申请。申请人带齐申办材料,到省内实际居住地区(县)公安局指定的省内异地受理点窗口(名单附后)申请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

  第二步,采集信息。受理点民警采集制证照片(或由申领人提供二代证相片检测回执单),受理文字、图像信息,采集指纹信息,打印《贵州省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申领登记表》并标识指位,申领人认真核对《贵州省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申领登记表》中的各项内容,确认本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签字认定。

  第三步,缴纳工本费。申请人按照有效期满换领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40元的标准缴纳工本费。完成受理后,民警向申请人出具《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第四步,受理窗口领证。领取证件时限为20个工作日。届时,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异地受理点窗口核验领取。

   须在户籍地派出所申办的几种情形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部门提请广大群众注意,以下情形须返回户籍地派出所办理:一是首次申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二是贵州省级人口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级人口系统)中无信息的;三是公安部全国人口信息库有重证号、重记录信息的;四是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信息与省级人口系统主项不一致的;五是省级人口系统中无相片的;六是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无法确认申领人相片与省级人口系统相片是同一人的。

   警方提醒:请带齐材料确保一次成功

  开通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工作,是省公安厅推出的一项实实在在的便民服务举措。为避免跑冤枉路,确保一次性办理成功,警方提醒群众申办时注意带齐申办材料,合理安排时间,错开春节前后和工作启动初期可能出现的办证高峰。办证高峰时段,请服从民警现场疏导。异地受理点不能采集相片信息的,请办证群众到社会相馆照相,持相片回执单到受理点办理身份证。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开通监督咨询电话

  自1985年实施居民身份证制度以来,全国居民身份证受理模式一直是在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办,返乡换领、补领身份证耗费了人们精力不说,还要花费交通、食宿、误工费。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异地工作、学习、生活的群众日益增多,为方便异地居住的群众办理身份证,贵州省公安机关推出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工作,为下步跨省办理居民身份证打好基础。为确保措施落实到位,省公安厅开通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工作监督咨询电话:0851-85531708、85505001,群众可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咨询投诉。

  附: 贵州省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窗口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