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通报3起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典型案例

09.10.2016  14:34

    新华网贵阳10月9日电 据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为进一步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日前,六盘水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案例:

    盘县政协副主席、原大山镇党委书记龙剑锋、大山镇镇长吕群洋、纪委书记毕帅因大山镇危房改造工作审核把关不严受到责任追究。2012年、2015年,盘县大山镇高山村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未按规定程序确定危房改造对象,致使该村在这两年内共有37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违规取得危房改造补助款共27.12万元,造成国家危房改造资金流失。2016年5月,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龙剑锋、毕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吕群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原六枝特区新窑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朱兴江因不制止、不报告单位使用的违规超编制车辆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4年4月,时任六枝特区新窑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朱兴江,得知单位使用的贵BM8083轿车属于违规超编制购买车辆后,不制止、不报告,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另外,朱兴江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吃请等问题。2016年6月,朱兴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水城县青林乡党委书记李伟、乡长霍兴国、纪委书记杨春雨、武装部部长杨彪等因单位职工张贵违规操办“满月酒”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6年1月,水城县青林乡水利站工作人员张贵违规操办“满月酒”,共收取礼金1.57万元;李伟、霍兴国、杨春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未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对张贵进行监管;杨彪明知张贵违规操办酒席问题,但不制止、不报告。2016年2月,水城县纪委给予张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礼金1.57万元予以清退;对李伟、霍兴国、杨春雨、杨彪予以诫勉谈话;对违规参与酒席的2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通报要求,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各级党委(党组)要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实际、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深入贯彻中央从严治党要求,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持续发力加压,聚焦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严肃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责任编辑: 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