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环保分局一季度排污费征收实现“开门红

30.03.2016  15:38
 

  2016年伊始,红花岗区环保分局多措并举,按照“开局即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要求,以《环境保护法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十条》和《大气十条》为契机,通过实施环保利剑行动、环保风暴行动和污染源随机抽查等为载体,努力强化排污费征收工作,截至2016年3月一季度排污费征缴入库213万元,比去年同期同比增加约100%。

  一是强化监察执法。实施环保利剑行动、环保风暴行动和污染源随机抽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对部分拒绝申报或者拒缴排污费单位采取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方式,对限期内未申报或未缴纳的单位坚决进行立案查处,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进一步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强化排污费申报。对辖区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要求其如实申报,并对企事业单位的申报数据进行严格核实,严防瞒报、谎报现象的产生。

  三是强化政策宣传。通过实施环保大检查和部分重点企业的环境管理会议,在大力宣传排污费征收制度的同时,全面调查辖区内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现状,督促企业及时申报,积极扩大排污费征收面。

  四是强化目标管理。红花岗区环保分局在年初将排污费征收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并与监察大队相关中队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确保对辖区内污染源的应收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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