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五措施加强民族传统村落保护

27.08.2014  18:44

  黔东南州把加强民族地区传统村落保护作为保护和传承农村传统文化和加强乡村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开展调查摸底,强化保护措施,推进传统村落保护。

   摸底排查,熟悉家底。 针对黔东南州传统村落以苗族侗族古村落为主,伴有少量瑶、壮、水、畲、仫佬等民族传统村落的情况,自2012年8月起,该州对州内传统村落进行了拉网式调查。根据排查结果,共将16个县市500多个村寨录入传统村落信息系统,其中有225个村落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第一批60个,第二批165个),占全国传统村落的14.4%,占贵州传统村落的77%。其中苗族传统村落主要集中分布在雷公山腹地的雷山、台江、剑河等地,侗族传统村落主要分布在黎平、榕江、从江等县的山区。

   加强申报,项目支撑。 黔东南州按照《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和全国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下发了《黔东南州传统村落保护整体实施方案》,明确了传统村落保护目标任务和实施内容。目前,该州第一批60个传统村落“一村一档”以及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其中36个通过省级专家评审,共申报第一批传统村落中央补助资金2.28亿元。截止今年7月底,有11个传统村落获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今年6月底,该州还启动了第二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于7月28日向省申报传统村落第二批中央补助资金2.85亿元,涉及27个传统村落637个项目。

   服从规划,抓好建设。 在城乡规划编制过程中,黔东南州将传统村落列入规划编制强制性保护内容,明确传统村落不能大拆大建,形成规划保护机制。同时,在全州所有乡镇建立规划建设管理站,与乡镇国土所合署办公,对村民建房进行联动审批,对村落规划建设进行全程监督管理。该州还结合民族风俗习惯及传统村落建筑风格,组织编制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地方传统建筑参考图集》,无偿提供给广大村民新建房时参考,规范乡村建筑形式。对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可能对传统村落和民族村寨造成影响的,开工前进行充分论证,最大限度保护好传统村落。如修建厦蓉高速公路时,最初设计方案需经过黎平肇兴侗寨,通过大力协调,最终高速公路改道向北平移1.4公里,避免了对肇兴侗寨的破坏。

   技术改造,开发利用。 黔东南州把传统村落房屋维修和技术改造与开发利用相结合,加大保护力度。2007年以来共投资5.85亿元,对全州150个50户以上无间距连片木质结构房屋的自然村寨,实施寨改、房改、厨改、水改、电改、路改等改造工作,配备消防设施和装备,传统村落防火能力有所提高。同时,选取部分交通条件较方便、条件较成熟、具有代表性的传统村落发展旅游、民族手工艺品等特色产业。如近年来对西江千户苗寨、肇兴侗寨、雷山郎德苗寨等传统村落的旅游开发,极大地提高了传统村落在国内外的知名度,旅游业成为提高当地老百姓收入、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实现了经济社会效益和保护传统村落的双赢。

   建立制度,长远保护。 近年来,黔东南州先后制定颁布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保护办法》、《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部分县市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关保护措施,为保护传统村落提供了法律依据。部分传统村落也通过遵循祖辈遗训,制定《乡规民约》、《防火公约》、实行鸣锣喊寨制度等群众自发的保护方式,形成了保护传统村落的有力措施。同时,该州还将传统村落建筑传承人纳入乡土人才范围,享受相应补贴津贴,逐步形成了保护和管理传统村落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