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公布第三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11.09.2014  18:40

  为加强黔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和利用工作,增强民族文化的认同感社会凝聚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常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规定,经黔南州人民政府同意,将“平塘布依族水龙节”等45个项目列为该州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代表作名录包括民俗类15项,传统技艺类13项,传统音乐类3项,传统戏剧类1类,传统舞蹈类5项,传统体育类2项,民间文学类3项,传统医药类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