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完善卫生计生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

30.03.2015  17:26
本网讯(通讯员 陈隆彬)为推动新常态下全州卫生计生工作持续健康稳步发展,近日,黔西南州按照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着力提高卫生计生治理能力相关要求,突出计生“三个坚持”(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不变;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不变)原则,进一步完善卫生计生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该《考核办法》包括计划生育工作和卫生工作两部分内容。计划生育部分为各县(市)年度在省的综合排名“升位”目标、人口控制目标、人口主体指标、依法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利益导向工作等15个内容;卫生工作部分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传染病防控、爱国卫生、妇幼卫生、项目建设、卫生队伍建设等7部分内容。 《考核办法》明确了各县责任目标的具体完成时限和考核时限,考核的方法采取平时督查评价与年终综合评估相结合、抽样调查与数据共享对比相结合,按照党政线、部门线分别组织考核。对党政线评定为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绩效奖励;对业务线评定为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15万元、13万元、10万元的绩效奖励;对二类升一类、三类升二类的县(市)分别给予绩效奖10万元;对二类县(市)上升3位奖励5万元,上升5位奖励8万元,上升6位以上奖励10万元;对三类县上升4位奖励5万元,上升6位奖励8万元,上升7位以上奖励10万元;三类重点管理县上升8位奖励5万元,上升10位奖励8万元,上升11位以上奖励10万元。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县城)达标的县(市)奖励20万元,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县城)达标的县(市)奖励10万元,创建州级卫生城市(县城)达标的县奖励5万元。 同时,《考核办法》还明确考核得分排列全州前3位的县(市、区)由州委、州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对责任目标考核末位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末位县(市、区)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要在全州年度人口计生工作会上作末位表态发言,连续两年在全省动态综合排名中被省重点管理或因其他原因达到“一票否决”的,严格执行“一票否决”。 (编辑 黄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