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到黔东南州开展国有林场改革国家级验收

28.10.2019  16:22

  10月22日,国家林草局林场种苗司二级巡视员邹连顺率国家验收组到黔东南州黎平县开展国有林场改革国家级验收,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富杰,黔东南州林业局局长龙世勇、副局长黄绍海,县领导王春雷、杨志勋、陈治英,县林业局、编委、发改、人社、财政、交通、国有林场等负责人参加验收座谈。

  会议首先听取了黎平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情况汇报,黎平县纳入改革范围的国有林场共五个,其中,事业性质林场2个,分别为花坡林场(财政全额拨款)与东风林场(财政差额拨款),森工企业性质林场3个,分别为乌下江林场、楠竹林场、石井山林场。经营总面积21.4万亩,蓄积181.8万立方米,共有职工1034人(在职560人、退休474人)。改革前,该县国有林场性质种类之多、人员之众、情况复杂在全省十分突出,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改革工作任务十分艰巨。面对困难和压力,黎平县委、县政府迎难而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国有林场改革精神,扎实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在规定的时限全面完成国有改革各项任务。

  验收组指出:一是明确功能定位,突出国有林场生态功能,将原来事业差额拨款的东风林场、3个企业林场(乌下江、楠竹、石井山)全部转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同花坡林场一起全部纳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二是完成职工身份认定、清产核资、职工工资核算、过渡考试、岗前培训等工作;三是合理设置岗位,完成人员定岗和富余人员分流工作、已将富余人员分流到县内同类事业单位工作;四是配齐加强5个国有林场领导班子,林场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了提升。整个改革过程平稳有序,林场职工积极支持配合改革工作,未发生任何上访事件。改革后,5个国有林场职工工作热情高涨、生态建设积极性大幅提升,改革成效初显。至改革以来,5个国有林场共实施完成公益性苗圃建设200亩,预计年可无偿向社会提供造林绿化苗木300万株;完成基础设施建设9个,总投资1680万元;实施国家储备林1.5万亩,森林抚育、林相改造1.1万亩,珍稀树种造林0.5万亩;建成有机茶园780亩,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1500亩。验收组还充分肯定了黎平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对黎平县牢固树立和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给予高度评价,希望该县认真落实国有林场改革要求,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把林场的工作重心放在生态建设上,推动林场发展转型,强化森林资源管护,高标准开展森林经营、森林康养和林下经济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生态产品,切实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会后,验收组仔细查阅了5家国有林场改革文件档案资料,还到石井山林场对林场职工满意度进行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