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27.01.2015  13:33
 

在当前开展的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中,黔南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黔南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州委书记、州长先后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要下大力抓好落实,尤其要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红线。根据安排,州委州政府组织召开了专题视频会议,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工作,并将违法使用林地案件列为重点查处进行了安排部署;建立了以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联席会议制度,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制定下发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州级17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成4个督查组,分别由州法院、州检察院、州林业局、州国土局一把手牵头,深入各县(市、区)进行专项督查,州林业局专门抽调13人分别成立清理整顿组、大要案督办组、宣传报道与舆情应对组、督导检查与执纪执法组共4个工作组;全州形成了部门联动、上下配合的工作机制,检察机关牵头制定了《黔南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员单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检察、教育、林业、环保部门联合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牵手行动”活动;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宣传报道“专项行动”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氛围。共撰写工作简报(信息)55期,电视、报刊专题新闻宣传报道30余次,并在有关媒体开设“青山常在 绿水常流”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版报道。

通过深入开展“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全州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出警(出勤)3488余人次,护林巡查2812次,检查木材及其制品的生产经营场所206处(次),检查野生动物经营加工场所32处(次),整合木材加工企业1处(原分散13家集中整合进入产业园区),取缔无证经营加工木材场所3处。共摸排上报各类涉林案件999起,立案调查999起,结案733起,结案率73.4%。在立案调查的999起案件中,有违法使用林地案件430起,林地面积10480.6亩,其中,已查结159起,涉案1912.435亩;司法程序已经完结7起,涉案60.932亩;正在查处264起,涉案8507.218亩。森林公安机关立其他涉林刑事案件110起,破108起,抓获作案成员124人,已报捕27人,批捕逮捕14人,直接起诉51起66人,移送起诉案件47起51人。查处林业行政案件459起(含野生动物行政案件11起),处罚476人(次),收缴罚款342.11万元。2015年1月7日,州、市联手组织对都匀市区木材加工企业进行专项突查,共查核木材加工企业14家,涉嫌非法收购无证木材的企业有8家。

行动中,黔南州高度重视省审计厅移送有关县市违法使用林地案件查处整改工作。州委书记龙长春同志作重要批示:“采石项目太多,请州林业、环保、国土等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决不能因为采石而破坏生态。凡是能采取洞采方式采石的要采取洞采。对此,全州要有一个制度,请国土部门牵头尽快研究。请荔波县对审计出的项目要尽快整改,切实保护生态”。按照批示精神,州林业局成立专班进驻荔波县督查督办,荔波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荔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荔波县清理整顿违法违规使用林地工作实施方案》,强化了组织领导、制定了工作措施,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专门抽调警力、行政执法人员和工程技术力量成立专案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使全县上下形成合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全县52起违法使用林地案件中9起刑事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38起行政案件已结案,收缴罚金102.6万元;4起非林业用地案件不予立案,移送县国土资源局处理,1起已过追诉期案件提请有关部门进行关闭。对独山县贵龙高尔夫球场违法违规使用林地进行了专项整改督促,查处违法使用林地0.59公顷,罚款5.9万元,2014年12月中旬完成了休闲草场相关地块的采伐迹地更新造林。

      目前,黔南州正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清理排查出来的非法侵占林地违法案件做到百分之百的立案查处,对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项目尽快完善林地使用申报手续,依法取得使用林地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