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民宗委加快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

26.11.2015  09:48

  黔东南州民宗委坚持以《宗教事务条例》为依据,践行管理与服务并举的理念,不断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

  一是深入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教育引导宗教工作干部深刻认识宗教的存在根源和发展规律,防止用行政命令办法处理宗教问题;防止用简单粗暴方式对待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防止干预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团体内部事务的现象发生;坚决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纠正侵犯宗教界合法权益的现象。通过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最大限度地把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把他们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共同目标上来。

  二是加强宗教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展 “和谐寺观教堂创建” 、“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活动,加大宗教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今年全州共计发放《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手册》3万多本,组织宗教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举办培训班共计3期。同时结合《宪法》、《刑法》、《民事诉讼法》、《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抵制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既当好教徒,也当好公民。

  三是规范依法行政。积极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制定了行政许可和其他办事服务事项等6项审批工作规程和操作流程图,使审批工作有据可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做好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办理工作,所有行政服务事项办理时限缩短三分之一。

  四是加强大型宗教活动指导管理。建立了宗教活动场所举办大型宗教活动“事前报告、跟踪监督、事后回访”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大型宗教活动的指导管理。宗教活动场所举办的各种大型宗教活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确保大型宗教活动规范、安全、节俭、有序。

  五是坚决打击非法宗教活动。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大境外渗透、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农村乱建庙宇等非法宗教活动的整治力度,有效地维护了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六是强化法律手段,妥善处理宗教领域中的各种问题。增强宗教工作干部法治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树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宗教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的意识。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法律手段,善于处理宗教问题中人民内部矛盾和因宗教因素导致的突发事件,有效遏制非法宗教活动和各种渗透破坏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