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巡回法庭审理 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27.11.2015  09:56

               

 

11月25日适逢碧痕镇赶集,晴隆县人民检察院生态、公诉科干警、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和县人民法院法官一起来到碧痕镇人民政府大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当地村民失火烧毁林木案件,300余名群众自发参加旁听,当地政府还就森林防火进行了宣传。 2015年3月19日,60岁的村民张某某(女)到碧痕镇新庄村独田水井处茶地里采茶青,中午14时左右,张某某在茶地旁的荒地中用自带的气体打火机引燃枯木烧粑粑吃,风将火苗吹到茶地将树枝引燃,张某某虽然奋力扑救,但由于风势大,火势迅速蔓延,烧毁了160.3亩茶林(含杉木),造成经济损失98万余元。该案因张某某擅自在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危害森林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鉴于被告人张某某年龄较大,属过失犯罪,情节较轻,案发后积极扑救并及时报警,有投案自首情节,能如实陈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态度较好,且为达到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等实际情况,公检法三家联动,决定启动这次巡回审判。庭审中张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并当庭认罪,法院将择期对其宣判。 通过巡回法庭公开审判的方式,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又可做到就地开庭以案释法,有效提高当地群众生态环保和安全防火意识,引导老百姓通过身边真实案例走进法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有效减少失火案件的发生,给人民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知识课,取得了立竿见影的实效。群众们在听完后,认为巡回审判给自己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自己的生态环保意识、防火防患意识以及法律意识都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充分发挥了司法裁判的教育、评价、指引和规范功能,对引导群众遵法守法,加强森林防火,注重生态建设起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