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工会经费收支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以问题为导向,以制度为抓手,以服务为宗旨,以监督为保证是全国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采取的四项具体措施。措施实施以来,有力地推动了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以问题为导向 集中力量一项一项抓整改
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精简会议文件,去年以来,精简以全国总工会名义召开的会议4个,部门会议较上年同比下降14%,清理评比表彰项目9个,精简文件22个;在工会十六大筹备工作中,制定了改进会风的15项措施,减少参会人数375人,减少工作人员三分之一;对“五一”等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劳动模范、先进职工进京活动进行了调整和规范。整治“三公”消费,将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规范“三公”经费开支等8个方面问题作为主要内容,制定了30条措施,压缩“三公”经费23.8%,公务接待费用比上年减少47.1%。今年“五一”晚会预算800万元,实际支出367万元。规范因公出国(境),出访团组总数、出访总人数、出访费用等同比均有明显下降,费用支出比上年减少31%;严格控制省部级领导干部出国出访,今年出访的省部级团组仅2批次。清理办公用房,全国总工会原领导同志主动腾退办公用房11套,共计711.9平方米。
以制度为抓手 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关于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全国总工会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对各级工会提出了明确要求。围绕经费管理、国内出差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集中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建立完善了30多项制度,细化了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对改进作风的制度约束。在工会经费使用方面,规定了“八个不准”,严禁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任何开支,严格执行对各种会议、出差、培训、委托课题研究等各项开支支出审核;对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作出了限制性规定。在工会经费预算管理方面,明确规定凡是工会经费收支必须全部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凡是制定预算必须同级经审会审查通过;工会经费预算在机关网站上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建立经费预算执行责任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从严从紧控制追加预算,切实维护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在工会经费审查审计方面,明确规定各级工会要自觉接受上级和同级工会经审会的审查审计,各级工会经审会要对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情况实施全过程的审查审计,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做好有关工会领导干部的届中审计和离任审计,实现审计范围全覆盖,经费使用公开透明。
以服务为宗旨 打通联系职工“最后一公里”
坚持以“创三型工会、建职工之家、做职工娘家人”为载体,深入开展服务职工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调查研究、基层联系点、定期接待职工来访、与群众谈心、征求群众意见等机制,每名全国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建立2至3个省级工会联系点、1个县级或乡镇(街道)工会和1个企业工会联系点。全国总工会领导同志和各单位每年确定1-2个重点调研课题,围绕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经常性调查研究,年度调研时间累计不少于30天。始终坚持工会经费正确使用方向,重心下移,严格控制行政经费增长,把压缩下来的行政经费用于服务基层、服务职工。2013年,全国总工会本级行政经费支出下降3.4%,对下级工会经费补助增长3.6%。2014年对下级工会经费补助预算安排占全总本级总支出的76.3%。
以监督为保证 努力促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全国总工会党组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带头执行,要求全总办公厅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年底向全总书记处会议汇报执行情况,并通报督查结果。纪检部门加强监督,把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先后查处了组织部组织处副处长苏宁携家属到青岛旅游,在下属单位报销部分费用等4起违纪问题。同时,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工会工作开展到哪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就执行到哪里,切实推动机关工作作风转变。(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
(原标题:全国总工会:工会经费收支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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