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制发2016年“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社区”工作方案

04.03.2016  12:39
    为贯彻落实省文明委《“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实践活动实施纲要(2014-2018)》、《省民政厅“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社区”活动实施方案》,全方位推进“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社区”活动的深入开展,省民政厅根据2016年度工作安排,制定了“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社区”工作方案。     方案要求各地在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社区”活动中,要以社区党员干部和居民群众为重点,以宣传教育和文化活动为载体,以培育良好的社会风气和道德风尚为目标,把“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与和谐社区建设及社区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形成明礼知耻、崇德向善、遵纪守法、见贤思齐的良好社会氛围,并明确了六项工作任务。一是以和谐社区示范创建为抓手,推动“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社区”活动的深入开展。二是进一步加强村规民约建设,树立良好道德风尚。三是积极推进社区协商,创新社会治理。四是探索推进社区减负增效,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五是启动全省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夯实社区基础。六是继续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社区”主题活动,加大宣传力度。     方案要求各地切实加强领导。针对社区不同对象、不同条件,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各异的“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社区”主题实践活动,不搞形式主义。工作台账按季度上报,工作简报每季度不少于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