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复查的通知

09.01.2015  11:00

关于2014年度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

资格考试资格复查的通知

 

各位考生:

从2015年1月9日起至2015年1月20日(节假日除外),请取得资格复查的考生本人提供以下材料到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5号窗口复查资格。

1、报名表或准考证(注明资格复查序号);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5、基础考试合格证明(除二级结构工程师外的专业考试复查人员提供)。

以上原件用A4纸复印,原件复查结束立即返还。

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查的,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查并取消当前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地址: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建设大厦五楼)

联系电话:0851-85360006

 

附件: 2014年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考试资格复查人员名单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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