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第二季度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六盘水市检查情况的通报

16.05.2016  10:35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第二季度全省

建设工程 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六盘水市

检查 情况的通报

黔建建字﹝2016﹞167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仁杯市、威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七冶建设有限公司,各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促进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和规范市场行为,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计划方案的通知》(黔建建通〔2016〕71号)要求,第五监督执法检查组于4月19日至20日对六盘水市进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的“五集中”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双随机”方式抽检了六盘水市在建项目三个,其中:(一)六盘水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直管项目两个, 一是凉都明珠综合体工程 ,建筑面积185901平方米。建设单位为贵州鸿瑞实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重庆一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贵州化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是博雅馨居保障安居工程 ,建筑面积314457平方米。建设单位为贵州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建四局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贵州化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这两个项目进度为主体施工。(二)六盘水市所在地,钟山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直管项目一个,为 六盘水市人民广场及钟山大道部分地下空间开发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建筑面积42729平方米。建设单位为六盘水锦秀大地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江苏国信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该项目进入局部装修阶段。

检查采取现场实物和内业资料相结合方式,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进行了质量安全和市场行为全方面检查,共检查内容378项,其中符合324项,不符合54项,符合率86%。就凉都明珠综合体工程和博雅馨居保障安居工程违反相关规定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下发了《贵州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情况通知单》,责成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4月28日,经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复查,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成。

从核查情况看,六盘水市人民广场及钟山大道部分地下空间开发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查结果较好。受检的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能及时转发和落实我厅相关文件,重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市场行为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建设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基本完善了工程项目相关手续。勘察设计单位能认真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勘察设计规范,勘察设计质量处于受控状态。施工图审查机构基本能按照有关规范和新版《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开展勘察设计文件审查,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质量和安全行为相对规范。

二、 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一)建设单位应及时缴纳相关规费,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资金保障。受核查的三个项目,建设单位均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未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预缴款缴纳凭证,建设单位应按照《关于做好全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建墙革通[2016]79号)要求,缴纳并完善手续。为确保和促进施工单位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受检的博雅馨居保障安居工程应及时拨付安全文明措施费。

(二)施工单位应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到员的落实。受检的三个项目,两个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管项目的项目经理均因故未到,凉都明珠综合体工程存在个别安全员不到位,有岗位虚设的嫌疑。此类情况的发生,容易形成工程质量和安全无人管理和实施不到位,极易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应加强自身管理,从根本上杜绝质量和安全事件的发生,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应实时做好抽查并督促落实。

(三)施工质量管理,特别是安全管理应结合实际需要、实事求是地加以改进。在检查有关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定和实施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实施等内容时,存在方案齐全,但针对性不强,不能指导现场施工的情况。如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无具体布置线路,现场TN—S三相五线三极配电两极保护安全用电不规范,存在设备“一机一闸”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又如脚手架工程卸料平台方案与现场不符,无交底和验收;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专项方案针对性不足,未量化等。以上情况,受检的工程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凉都明珠综合体工程做得较差,其他两个工程相对较好。

(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待全面加强,重大分部工程和质量主控项目须确保合规,习惯性质量安全通病必须及时处理和杜绝。受检的凉都明珠综合体工程,监理单位未严格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87)审查对应的专项施工方案。现场塔吊附着一端为刚性连接,须整改为铰接。对于项目中存在的砼装饰柱下端挑梁和部分梁底钢筋外露,用水房间未按规范要求做泛边,楼梯踏步未按规范预埋铁件,以及楼层未见同等条件养护试块等质量安全通病应及时整改,着重防止后续施工中再发生。

(五)施工过程中,存在问题整改不及时,监理通知单不闭合的情况。如博雅馨居保障安居工程2016年1日28日日记中记录巡视发现问题,但未见问题整改记录;第16至20号监理通知单,未见对应的施工单位回复单。此种情况,须切实做到隐患整改措施“五到位”,避免管理缺失造成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 下一步工作

(一)本次抽检的项目,基本处于主休施工,在后续的墙体施工中,严格按国家规定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方面,严格按审查通过的设计图施工,严禁随意变更。

(二)加强市场行为的监督,工程质量安全常抓不懈。本次抽查发现的问题,仅是项目生命周期的小部分,各单位要将此次监督检查作为改进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监管水平的契机,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加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强制性标准的贯彻实施力度,强化现场监督检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生产安全。

(三)本次抽检的三个项目,已责成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整改完成,在后续施工过程中,还须随时跟踪抽查。并要求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六盘水地区开展全面检查,按属地和权限管理规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予以曝光、约谈和行政处罚等措施。

     

附件:检查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5月4日

 


附件: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第二季度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六盘水市检查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凉都明珠综合体工程

建设单位

贵州鸿瑞实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张永强

施工单位

重庆一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

梁军

监理单位

贵州化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安管人员

叶世春、张兴雷

明亮、徐华凤

进度

主体施工(1号楼11层)

检查存在

问题

一、监督执行检查情况通知单

1、项目经理张永强检查时不在(有假条),现场人员(总监等)不认识此人,说明未到位。安全员明亮、徐华凤未到位。2、卸料平台不符合规范要求,方案、交底、验收相关资料达不到规范要求。3、施工用电不符合JGJ46-2005规范要求,未实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特种设备未单独布电缆。4、塔机附着一端刚性连接,应为铰接。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严格按建质【2009】87号编制和审核。6、拟建物周边存在一级边坡,根据GB50330-2013、JGJ120-2012,须进行边坡勘察设计及治理工作。6、构造柱钢筋绑扎搭接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上端钢筋未可靠锚入梁内。

二、勘察设计检查: 1、未见勘察原始记录表。2、部分设计变更未签字盖章。3、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授权书与勘察报告签字页不一致。4、缺失勘察纲要和现场编录。5、未见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对现场及试验室资料的验收和签字。6、勘察报告的内容及章节齐全,但签字页(扉页)与封面图及柱状图的签字人不一致。7、重要的评价结论未包含对边坡稳定性的评价,根据现场建设单位介绍,边坡勘察委托其他单位勘察。建议在结论章节中,增加“本地勘工作仅包含建筑物主体勘察工作,边坡勘察及设计工作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具体资质的单位进行”。8、室内试验或原位测试属分包单位实施,未见分包合同。9、场地靠凤凰大道侧边坡开挖后,其高度为12-23米,属于一级边坡,且现场挡土墙已开挖至坡脚,暴露原挡土墙基础,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对边坡进行勘察设计和治理工作。

三、市场行为检查: 叶世春C类安全员证到期未审。

四、监理单位检查: 1、未按规范要求对施工组织进行审查。2、未对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资格进行审核。3、旁站计划未编制,旁站记录欠完整。

四、质量安全检查: 1、安全生产责任制无签名、无分解和考核。2、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和实施情况方案较齐全,但针对性需要提高(分栋)。3、用水房间未按规范要求做泛边。4、楼梯采光大窗窗台未做砼压顶。5、砼装饰栓下端挑梁钢筋外露。6、楼梯踏步未按规定预埋铁件。7、填充墙砌体长高分别超5米和4米,未按规范要求增设构造柱和腰梁。8、部分梁底有露筋情况。9、楼层上未见同条件养护试块。10、未见基础验收及会议纪要。11、砼结构均未做实体检测。

五、建筑节能与绿化建筑、新型墙体使用检查: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预缴款未缴纳。

 

整改情况

4月28日,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复查确认整改完成。

 

二、博雅馨居保障安居工程

建设单位

贵州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范嗣全

施工单位

中建四局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

徐学东

监理单位

贵州化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安管人员

张远虑、刘健翔

王磊、王兴平

付应康

进度

主体施工(A区4号楼19层)

检查存在

问题

一、监督执行检查情况通知单

1、施工图审查意见未见,施工图未见审查章(现场了解,原因为未缴纳审图费用)。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未拨付,建设单位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3、2016年1月28日监理日记中记录巡视发现问题,有记录,但未见问题整改记录。4、第16、17、18、20号监理通知单,未见对应的施工单位监理通知回复单。

二、勘察设计检查: 1、资料签字应进一步加强规范,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完善项目负责人的签字。2、按施工图审核意见逐条回复,完善施工图审查手续,并按超限工程专项审查要点核对是否进行超限高层抗震专项审查,复核框支柱箍筋及落地简力墙底部加强部位配筋,补充复杂结构两个计算模型计算资料。

三、监理单位检查: 所有表格为老规范表格,应使用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13-2013)规定的表格。

四、质量安全检查: 1、边坡预应力锚索的锚头未封堵。2、天井部位架子立杆步距偏大,方案无,卸料平台细构造需加强。3、楼梯踏步未按设计要求埋设固定栏杆的铁件。4、用水房间未做砼防水泛边。5、填充砌体结构在预留施工缝位置形成的悬挑端支承体系已拆除。6、转换梁底露筋严重,用粗钢筋作垫块不符合要求。7、构造柱插筋不符合要求。8、基础未验收,砼结构实体检测未做。

五、建筑节能与绿化建筑、新型墙体使用检查: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预缴款未缴纳。

整改情况

4月28日,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复查确认整改完成。

 

三、六盘水市人民广场及钟山大道部分地下空间开发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建设单位

六盘水锦秀大地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黎家国

施工单位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

张先峰

监理单位

江苏国信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安管人员

范尚峰、徐陆功

王恒利、刘海军

李文华

进度

局部装修

检查存在

问题

一、监理单位检查: 1、监理日志编写内容简单、欠完整。、2材料报验表格应使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139-2013)标准表格。

二、质量安全检查: 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缺勘察设计单位人员签字。2、木作装饰装修的防火涂料涂刷透底、涂层厚度达不到要求。3地下广场墙面存在局部渗水现象。

三、建筑节能与绿化建筑、新型墙体使用检查: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预缴款未缴纳。

整改情况

4月28日,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复查确认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