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拒付34万工资获刑 曾外出逃避更换电话号码

14.03.2015  04:53

据新华社电 浙江温岭市人民法院12日公开审理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被告人张得坤恶意拖欠工人工资342500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张得坤是温岭一家鞋厂的老板,雇佣了37名工人。前几年由于受经济形势下滑的影响,张得坤企业的经营状况越来越糟糕。2012年11月初,张得坤的鞋厂就停止生产了,黄某等37名工人的工资342500元没有着落。面对高额欠薪,走投无路之下,张得坤选择外出逃避并更换了联系电话号码。

黄某等人四处寻找无果,无奈之下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同年12月3日,温岭市人社局责令张得坤在12月7日前支付工人工资,可张得坤始终未出现,企图一直躲下去。直到去年11月18日在温岭一出租房内被抓获。

经审理后法院认为,张得坤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决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