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中院实施立案登记制 当场立案达98.6%

08.01.2016  13:03

               

日前,记者在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5年5月1日全面开展立案登记制工作,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市法院共接收诉状36615件,当场立案36117件,当场立案率98.6%。

        开展立案登记制工作,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

        开展立案登记制以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提出的起诉,一律接收诉状,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对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起诉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完善的内容,依法保护当事人诉权。同时,逐步推行网上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为当事人行使诉权提供高效、便捷、规范的诉讼服务,加大立案、审判、执行三大公开平台建设,推进阳光司法。加大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力度,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强调,登记立案并非是对当事人提起的任何起诉,登记立案针对的是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上诉、申请再审、申诉等不适用登记立案的规定。对不属于法院主管的范围以及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法院会及时释明,告知当事人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如果当事人坚持起诉,法院将裁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