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出台《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

21.08.2015  15:42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推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豫政办〔2015〕42号,以下简称《意见》)、《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豫政办〔2015〕42号文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5〕8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洛阳市实际,近期印发了《洛阳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2015年,洛阳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围绕《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近期工作重点》中“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提出的具体要求,围绕《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近期工作重点》中“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提出的具体要求,及时制定了《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理清洛阳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职能,明确执法岗位、执法责任,强化执法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以确保洛阳市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洛阳市软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工作方案》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在执法权责明确、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执法人员资格合法、执法行为合法、推进制度创新等工作中狠下功夫,将本单位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制的各项具体工作抓实抓好,真正取得良好的工作效果和社会效果。

  《工作方案》还就洛阳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宣传学习培训、开展执法依据梳理、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度、强化执法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贯彻落实等工作内容进行详细部署,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目前,《工作方案》已印发至所属各县(市、区)、管委会及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单位正在按照要求进行贯彻落实。

  (供稿单位:河南省洛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