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召开全市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培训会

08.06.2016  11:19




 


6月3日,毕节市林业局组织召开全市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培训会。旨在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全面提高林木种苗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市林业局副局长高守荣主持培训会并讲话,市、县(区)林木种苗执法和管理骨干人员、企业负责人14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围绕新《种子法》的修订背景、指导思想和立法原则、重点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解析。通过新旧《种子法》的对比,逐一解释说明,特别是对修订后新增加的、修改幅度较大、删减了的条款内容进行列举和剖析,并对新《种子法》的亮点进行概括讲解。为使参训人员易于学习领会,还结合典型案例对林木种苗行政执法与《种子法》法律责任加以分析。

高守荣指出,新的《种子法》变更和新增了大量的内容,各县(区)要及时组织开展县级培训,细化培训内容,包括新《种子法》解读、林业行政执法程序、档案管理制度以及标签制度等;要切实执行林木种苗制度,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严格执行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林木种苗标签制度、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林木种苗使用责任追究制度、林木种苗检疫制度、苗木订单生产制度等;要加强种苗执法队伍建设,对还未设立种苗机构的县(区),积极争取编制,确保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运用好新法,加大种苗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为“十三五”期间造林绿化苗木供应保驾护航。

会上,还发放了《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和《毕节市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手册》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