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开展煤炭领域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09.08.2016  12:0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贵阳市安监局、市工信委以及聘请的中介机构专家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全市开展煤炭行业汛期及“雨季三防”专项整治工作,全面、系统排查整治我市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

  检查组按照市政府对全市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重点检查各产煤区(市、县)政府及各煤矿企业落实入汛以来国家、省、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工作情况、各煤矿企业汛期及“雨季三防”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吸取我省近期连续发生的淹井事件教训并针对今年超强厄尔尼诺现象的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联合检查组实行“一矿一组、一矿一案、一矿一策”,逐矿摸清底数、把脉会诊,由专家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逐条提出整改建议。检查组共出动72人次、专家组共出动40人次,对全市11对生产建设煤矿(息烽4对、修文3对、清镇3对、开阳1对)进行了检查,分别对各矿下达《现场检查笔录》和《现场处理决定书》等执法文书共计22份,共发现问题和隐患147条,对存在问题较多的息烽县石硐乡大宏煤矿作出责令停止9万吨/年生产系统1407采面生产作业的处理决定。

  通过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分析,煤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分产煤区县及煤矿企业对今年汛期的严峻形势认识不够,没有充分考虑今年超强厄尔尼诺现象可能引发的严重自然灾害和次生安全事故,在防汛抗灾工作安排上存在按部就班现象。二是雨季“三防”工作针对性不强。主要表现在水文地质资料编制存在缺失和不规范、联合排水实验报告有误或不切合实际、涌水量相关因素动态曲线未编制、水文地质图及充水性图纸等更新和填图不及时、涌水量观测记录不规范、“雨季三防”培训不到位、水仓主排水管路未并联、各类管理台账牌板管理等存在缺失和不规范、探水钻孔管理混乱。三是资料管理不完善。部分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等存在不切合实际的问题,且未按新《煤矿安全规程》重新编制;入井检身制度、登记记录不规范,各类管理制度、管理台账、记录台账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和代签现象。四是顶板管理需要加强。存在工作面超前支护距离不够、柱子泄压、无防倒措施,顶板来压处及破碎处支护强度不够。五是“一通三防”工作有缺失。部分煤矿存在采掘分离回风未实现、测风牌板悬挂及填写不规范、回采工作面及水泵房瓦斯传感器未悬挂或悬挂不到位、局部通风风筒有漏风和强行拐直角现象、风门和闭墙的管理不规范。六是机电运输方面管理不到位。部分煤矿设备检测报告过期、入井轨道和管道两组绝缘落实不到位、运输巷道一坡三挡未安设、开关失爆、电缆管理和吊挂不规范,皮带运输机堆煤保护、双向急停等综合保护设置不规范、滚筒实效、皮带跑偏,钢丝绳存在未检验或缠绕不规范等问题。

  检查组要求,针对今年汛期长、汛情急的严峻形势,为确保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各产煤区、市、县及各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一是要提高认识,筑牢安全防线。高度重视今年超强厄尔尼诺现象的影响,杜绝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责任,扎实做好值班值守、巡查排查、物资储备、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二是要强化安全监管,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心,推进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深入持久开展。将易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煤矿事故灾难隐患的排查作为"重大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与各项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有机结合,确保我市煤矿汛期安全。三是煤矿企业要将防范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纳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中,查清矿区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和渗漏情况,掌握当地历年气象、水文资料;查清本矿和相邻煤矿的废弃老井情况;加强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职工互救、自救能力;投入必要资金,确保本矿排水系统持续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成立抢险救灾队伍,开展救灾演练。四是煤矿企业要在雨季期间,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范围内废弃老窑井口、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及可能影响煤矿安全的水库、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巡回检查。五是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防范力度。定期分析总结煤矿安全生产出现的问题和隐患特点,针对长期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分析研究防控措施,并加大对重复出现的隐患的处罚力度。六是煤矿驻矿监管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驻矿监管工作中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处理,将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同时必须做到清正廉洁、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不放松、不突破底线,抓好煤矿安全监督工作。

  下一步,检查组还将采取夜间巡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切实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实现检查、排查全覆盖。

责编:贵阳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