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林业局“四个一批”助推脱贫攻坚

31.12.2015  19:5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打好脱贫攻坚战,毕节市林业局站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按照市委一届七次常委会提出的“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的战略部署。在12月25日召开的全市林业局长工作会上,局长杨桦提出,围绕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的“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的要求,林业系统要充分依托自身的本职工作,在林业生态建设中充分做好“四个”脱贫一批。

一是发展产业推动脱贫一批。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因人而异,精准发力,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帮助贫困农户脱贫致富。大力发展特色经果林产业,借助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围绕特色经果林板块经济建设,使贫困农户人均拥有经果林0.5亩以上。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积极引导农户在退耕还林地和特色经果林种植地内,种植矮秆经济植物,重点发展中药材、蔬菜等经济作物;实施“林禽”、“林蜂”、“林畜”等养殖业,充分利用林地空间,不断提高林业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占比。发展森林旅游,让贫困户成分享受森林生态旅游带来的红利,搞活林区经济,带动周边农户脱贫致富。同时发展花卉苗木产业,搞好林业技术推广服务。

二是林业工程带动脱贫一批。将涉林工程项目优先倾斜安排在贫困乡镇、村、组、户实施。引导贫困户将土地入股或流转给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户等实施主体,贫困户在基地上打工,除从土地上获得一定的收入外,还可从劳务上获得更多的工资性收入,变“林农”为“产业工人”,以此解决“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无人管的社会现象,同时解决部分贫困农户发展无门的困境。

三是实施生态补偿脱贫一批。按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谁受益,谁补偿” 的要求,“完善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和湿地生态补偿制度,结合有关政策,研究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积极加大向上沟通协调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生态补偿资金的投入,争取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在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方面给予倾斜。及时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公益林补偿基金兑现到农户手中。合理设置护林员岗位,将部分产业发展困难的贫困农户聘为护林员,增加贫困农户收入,达到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的目的。

四是深入一线帮扶脱贫一批。扎实开展好帮扶联系工作,按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实施好“千名科技人员包千村”,开展领导遍访贫困户活动,积极支持驻村人员工作,派出业务骨干到重点贫困乡镇挂任科技副乡镇长,让科技人员带着项目、带着技术,全面指导乡(镇)、村林业产业发展,对所帮扶联系的村寨的贫困人员开展问需式精准扶贫,引导贫困户发展特色经果林和林下经济,实现人均半亩经果林半亩林下经济的脱贫目标,增加林业产业助推脱贫攻坚的贡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