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

24.03.2015  16:02

3月17日,毕节市林业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省森林公安、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并针对毕节市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局党组书记、局长彭华昌,副局长李曙光等领导出席并做发言。

会议指出, 一是 要加强宣传教育,特别是在重要节假日期间,要多形式掀起森林防火宣传高潮,力求在提高群众安全用火意识上取得新的突破; 二是 要加强督查检查,由副调研员王明金牵头组成明查暗访组,对重点林区、“绿色毕节行动”重点区域进行督查; 三是 加大惩处力度,深入推进依法治火,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干部要严格问责; 四是 要强化警示教育,抓典型、严查处,并在媒体上进行曝光,警醒广大干部群众; 五是 要强化值班备勤和队伍建设,确保森林防火信息渠道畅通,实现早发现、早扑灭。

3月18日,毕节市森林公安局再次召开会议,结合局党组扩大会议上市局领导安排,梳理当前存在的问题,并研究推进工作的系列部署,提出以下工作措施,力求推进森林公安工作在2015年有新的突破。 一是 针对队伍综合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的问题,拟于三月下旬开展全市森林公安刑侦、治安、法制、信息化民警全员培训。 二是 积极协调毕节市公安局目标考核办公室,继续将森林公安的考核工作纳入各县区对地方公安目标考核。 三是 借鉴遵义市的经验和做法,推行“战区办案”模式。 四是 针对落实森林公安机关独立行使执法办案的事宜,提请市林业局党组出面,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汇报,落实市级森林公安机构和人员,力争年内实现满编运行;同时提请毕节市督办督查局出面,督促县区政府在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和警力空编这两大难题上加以重视,争取有实质性的突破。 五是 提请市林业局党组继续推行案件奖补机制,努力提高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六是 提请市林业局党组调剂办公室改造为办案区,基本实现办案区域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