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大国手笔 “四个全面” 引领“中国梦”

11.03.2015  16:06

               

   “四个全面”的提出,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的十八届中央对新常态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将怎样进一步建设和发展、中国共产党将如何带领中华民族走向新常态、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为主题的“中国梦”如何实现的历史命题的具体回答,战略布局,科学设计。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中国梦”的物质基础和战略目标。“小康社会”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华民族伟大的梦想之一,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深入,其内涵和意义不断地得到丰富和发展。党的十八大报告在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首次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出发作出全面部署,提出了更具明确政策导向、更加针对发展难题、更好顺应人民意愿的新要求,以确保到2020年全面建成发展改革成果真正惠及十几亿人口的小康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全面发展的小康社会,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基础。

  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承载着全国人民对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需要我们坚持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改艰克难,锐意进取,求真务实,清正廉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

  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中国梦”的发展动力和战略举措。改革是强大动力,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当前,在新常态下,我们依然存在的体制机制弊端和各种社会矛盾,如现代市场体系发育尚不成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尚不彻底,政府职能转变尚不到位,区域发展不协调,贫富差距拉大等,制约和阻碍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国梦的实现。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根本出路还在于改革开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只有进一步解放思想、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社会活力、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只有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破解发展难题、创新发展模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只有进一步释放体制机制活力,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只有进一步转变落后的经济增长方式和社会管理方式,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创业活力,才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充足的动力,才能为实现“中国梦”积蓄足够的助推力量。

  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中国梦”的力量保证和战略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确保党始终成为推进改革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就必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治党的重要原则,是中国共产党开辟、建设、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提出的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和根本要求。

  当前,在新时期、新常态下,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党所处历史方位和执政条件、党员队伍结构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四大考验”、“四大危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尖锐地摆在每一个共产党人面前。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面对前所未有的挑战和任务,我们党只有在“党要管党”中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在“从严治党”中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先进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才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实现伟大“中国梦”。

  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国梦”的环境基础和战略保障。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我们全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基本共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当前,在新时期、新常态下,我国改革进入攻艰期和深水区,全面深化改革涉及领域广、范围宽、力度大,各项改革系统性、关联性强,任务艰巨而复杂,改革触及的矛盾更深,涉及的利益更多,允许试错的限度越来越小,不能再推延的问题越来越多,需要处理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这就更加需要在法治的引领下推进改革,在法治的框架内规范改革,通过法治来凝聚改革共识、分担改革风险、保障改革稳定、纠正改革错误、降低改革成本,为全面小康的建成、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落实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是我们党新常态下治国理政方略与时俱进的系统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理论光辉。蓝图已经绘就,路线已经清晰,目标已经明确,力量已经供给,“四个全面”将激发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继往开来推动伟大“中国梦”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