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坝提高城镇低保标准

13.02.2015  16:10

    日前,笔者从平坝县民政部门获悉,今年该县城乡低保再次提标,从1月起,城镇低保月保障标准从月人均420元提高到465元,提幅10.71%,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从年人均2025元提高到2350元,提幅16.05%。

    近年来,该县把做好城乡低保提标工作作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照“三环节、十步骤”开展核查、审批工作,坚决做到民主评议的程序和结果公平、公正、公开,将关系保、人情保、工作保等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清理出保障范畴,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阳光运行。去年,该县累计享受城市低保待遇2904户6059人,发放低保金2264万元,累计享受农村低保待遇11221户19740人,累计发放3242万元。(钱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