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13.08.2014  18:43

 

按照全国“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秋风”、“清源”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做好2014年印刷复制发行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2014年4月28日至6月6日,在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黄定承的带领下,局出版物市场监管处和印刷业管理处组成督察检查组对全省出版物市场和印刷企业开展了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印刷企业五项制度执行情况,企业是否印刷发行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是否非法印制邪教宣传品、是否非法印制含有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民族分裂内容的非法印刷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本次督察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督察组先后抽查了9个市(州)、24个县(区),重点对89个出版物市场,43家印刷企业进行了督察检查,听取了当地开展专项行动情况的工作汇报,查看了相关资料。着重对企业执行印刷复制委托书、准印证,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中小学教辅材料印刷环节、发行环节以及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开展检查。从督察检查的情况看,部分印刷企业存在委印手续不规范、不齐全,未按规定保存2年内承印登记记录及样书和现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部分书店和报刊亭存在出售带有爆力倾向的少儿类出版物,部分音像店存在出售盗版音像光碟的问题。监管方面少数单位存在主动监管意识不强、业务工作不熟悉,任务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从抽查的情况看,未发现有盗印、销售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和非法印制邪教宣传品的行为。

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督察检查组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印刷发行管理部门要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密切合作,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印刷复制发行监管体系和行政执法处罚工作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分级负责、责任到人,专项行动有人抓、有人管、见成效。要对辖区内印刷企业,特别是出版物(内资)印刷企业和出版物市场普查一遍,对严重违规印刷复制发行企业必须坚决“查处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确保今年印制不出现重大案件。各地要按照黔新出[2014]18号和黔新广密电[2014]2号的要求,在7月20日前向省局印刷业管理处报送开展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

印刷处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