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院未来5年严惩扶贫领域贪腐 紧盯农村基层

26.02.2016  15:27

高检院未来5年严惩扶贫领域贪腐  紧盯农村基层



    2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扶贫办在甘肃省兰州市联合召开全国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会议。会议决定,从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共同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会议要求,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要突出重点、盯住基层。各级检察机关要始终把重点放在基层,对于农民群众的举报、控告,要通过实地走访、查验账目等方式开展精细化初查,确保案件线索件件核实、件件落地。
        随着扶贫开发工作进入攻坚阶段,中央和地方政府扶贫资金投入更大、项目更多。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对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提出更高要求。
        近年来,检察机关始终高度重视依法惩治和积极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保障和促进扶贫开发工作。2015年7月,最高检专门部署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保障涉农扶贫资金安全使用,促进“三农”和扶贫政策措施落实。
        此次会议明确了今后5年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重点内容。
        聚焦重点领域。紧紧围绕“发展生产脱贫一批”,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侵犯小微企业、自主创业者等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保障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依靠自己的双手、立足当地资源就地脱贫。紧紧围绕“异地搬迁脱贫一批”,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搬迁资金发放、安置区建设、搬迁群众就业等环节的职务犯罪,切实维护搬迁群众的合法权益。紧紧围绕“生态补偿脱贫一批”,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退耕还林还草、重大林业生态、受污染耕地水源修复等工程中的职务犯罪,加大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紧紧围绕“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尤其是改善贫困地区教育条件过程中的贪污挪用、失职渎职犯罪。紧紧围绕“社会保障兜底一批”,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领域的职务犯罪,真正让贫困人口享受到社会保障兜底。
        聚焦重点环节和重点案件。始终把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作为重点,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侵占支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救灾救助资金、生活保障资金等职务犯罪,确保各类扶贫资金安全使用。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特色产业脱贫、劳务输出脱贫、资产收益扶贫、“互联网+”扶贫、关爱服务体系中的职务犯罪,确保各项扶贫政策项目真正惠及贫困地区。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中的职务犯罪,确保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顺利开展。
        聚焦重点地区。紧紧围绕贫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民族地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边疆地区加快发展等决策部署,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发生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连片特困地区脱贫攻坚过程中的职务犯罪,促进开发式扶贫战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