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规院全面完成2016年个人事项报告

24.02.2016  17:54

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16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林规院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强化督促审查,扎实开展2016年全院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截止到2月23日,7名处级领导干部已向省林业厅全面报告个人有关事项,44名科级干部向院党委全面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

采取的主要做法: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为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抓好报告事项落实,院领导于2015年12月24日参加省林业厅召开的动员培训部署视频会议,认真对照个人报告表逐条逐项、一一对应进行学习,领会掌握填报要求。二是精心部署安排。为体现从严管理干部的原则,院党委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把报告范围扩大至副科级以上干部,并且在2015年12月31日召开的党委中心组学习中对报告表填报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要求所有科级干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报告工作。三是认真如实填报。本着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所有副科级以上干部按照首次填报的要求,亲笔填写2016年出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全面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同时将本人、配偶、子女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上交。四是严格审核把关。按照院主要领导由厅分管领导审签、班子其他成员由院主要领导审签、科级干部由院分管领导审签的层级负责,全面落实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审查签名。审查领导在审查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对报告事项每一项进行审核,确保填写内容规范、完整。7名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报告表均密封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上报省林业厅人事处,科级干部个人报告表也均密封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上交至院纪委,没有少报漏报,顺利全面完成个人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