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四举措开展“绿色荔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暨2016年义务植树活动

16.02.2016  15:45

为更好地推进荔波县“绿色荔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守住“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激发全民植树热情,2月14日上午,荔波县举行了“绿色荔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暨2016年义务植树活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家班子成员、县法院、检察院、武警总队等67个县直部门单位1134人次参加,县长叶霖同志作重要讲话并宣布荔波县2016年义务植树活动正式启动。

为组织开展好这次活动,荔波县将义务植树与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多措并举,高效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植树是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和责任,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参加植树活动,并积极组织单位职工参加,形成“全民参与、全民动手、全民绿化”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宣传报道。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义务植树的社会性和公益性,大力弘扬植绿、护绿、爱绿的文明新风, 倡导全民的绿色意识、生态意识和文明意识。

三是加强协作配合。成立义务植树活动领导小组、协调组、宣传组、技术指导组,进一步强化活动的组织协调、统筹部署、苗木准备、分类指导,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 按要求组织本单位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开展植树活动, 并派交警在植树点公路指挥交通及车辆停放;县林业局做好植树活动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全县义务植树集中活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将对各单位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全县完成义务植树50万株。



      2月14日当天,全县共有4700余人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种植树木2.3余万多株,覆盖面积400亩,义务植树活动圆满成功,广大干部职工的植绿护绿意识也得到了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