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审计局2015年五条举措强化审计监督

11.04.2016  15:07

    一是从源头治理上监督。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挖掘,从制度、机制层面向县委、县政府、被审计单位提出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先后提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加强建设工程审计、加强领导干部及财务人员财经法纪教育和培训、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建立反腐败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等建议40余条,大部分建议得到县委、县政府、被审计单位采纳并先后出台相关文件,促进了源头治理相关制度的建设。二是从事前预防上监督。为防患于未然,避免“生米煮成熟饭”,对建设工程开展前置审计以控制招投标价,在2015年进行的前置审计中,仅普安县思源实验学校建设工程和五嘎冲水库滑坡治理工程就分别审减559.91万元和145万元,既减少了国家资金支出,又防范了因工程造价过高产生违纪违法行为。三是从事中制止上监督。为制止事中问题的发生, 2015年组建了7人审计小组,每月对县属43个单位落实中央、国务院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防风险、惠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1次;又组建了6人审计小组,进驻县住建局对全县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跟踪审计,揭示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此外,还对部分重点建设项目隐蔽性工程进行跟踪审计。既促进了政策落地生根,又起到了及时督促问题整改的作用。四是从事后处理上监督。2015年,对普安县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资金收支、1个乡镇财政决算执行、2个乡(镇)、3个村(社区)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审查出违规资金5亿多元,管理不规范资金近5亿元。对31个建设工程进行竣工决(结)算审计,其中,仅普安县茶场垦区危房改造工程和城东新区1号道工程就分别审减318.05万元和417.24万元。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方面以审计决定责令被审计单位执行,另一方面将需移交给县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处理的问题进行移送。五是从合力合为上监督。在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积极协助相关单位开展正风肃纪工作。2015年,先后抽派4人参加民生资金督查工作;先后抽出7人参加县纪委、县监察局开展新农合资金清查及案件查处等工作;先后抽出3人参加“三公”经费督查工作;先后抽出8人参加县委组织部牵头的领导干部调动手续监交工作;依法做好向县纪委、县监察局、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单位提供案件线索和证据工作。(黄定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