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印发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4.04.2015  12:52

  近日,省民宗委印发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就如何做好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一是以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统领民族宗教依法行政工作。 把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全年中心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紧紧围绕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奋斗目标,努力做好省民宗委依法行政工作。

   二是积极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责,着力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 配合省人大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颁布后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加快推进《贵州省民族乡工作条例》立法进程,同步开展《贵州省少数民族文化保护条例》和《贵州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继续抓好深化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各项方案的实施工作,推进民族自治地方行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完成好国家民委安排的民族成份规范化信息化管理的试点工作,探索做好民族乡工作和社区民族工作的有效方式;紧紧围绕“三个确保”、提升“三化”水平,着力推动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改革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配合国家宗教局做好《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启动《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办法调研,制定贵州省宗教工作“十三五”规划,完善宗教依法行政相关规范性文件,发挥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窗口在细化、简化、优化审批程序上的作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宗教行政执法由创建机构向创新工作转变;继续做好行政审批“接、管、放”工作,及时制定和完善本部门权力清单,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力,按要求参加立法论证会并及时对法规规章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坚持有件必备原则,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三是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自觉接受监督。 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程序,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前的必经程序;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省民宗委宗教工作咨询专家库;推动全省民宗系统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使法律顾问成为民宗系统依法行政的有力助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布本部门相关信息;进一步推进部门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建立“三公”经费支出定期通报制度;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行使监督权,支持新闻媒体曝光本部门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并认真调查核实群众申诉举报的问题,及时依法作出处理。

   四是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建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通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编发宣传教育辅导读物、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等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全省民宗系统贯彻落实好即将发布的《贵州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定》,由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以及宪法至上、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引导宗教界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之间的关系,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自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深入打造“五助人间,五教同行”为主题的宗教公益慈善品牌,拓宽善款募集渠道,广泛开展“助学、助医、助困、助残、助老”活动,进一步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的有序发展。

   五是加大培训指导力度,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大力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认真抓好宗教领域各项规范化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市、州选择一个县作为宗教行政执法工作试点,并适时召开全省宗教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

  《要点》指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开局之年,做好2015年民族宗教依法行政工作意义重大。省民宗委依法行政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牢固树立抓依法行政也是抓改革发展、通过抓依法行政服务和促进改革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中心,努力提高省民宗委依法行政工作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