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 环境安全和信访维稳工作的通知

29.12.2017  15:29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贵安新区环境保护局、仁怀市、威宁县环境保护局:

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及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黔安办函[2017]148号),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信访维稳及环境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环保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落实,认真做好预防工作。元旦和春节“两节”前,要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切实把环境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牢。

二、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大巡查力度,督促企业做好现场环境管理,确保无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不能只发通知安排任务,要直接到隐患点进行排查。各级环境监察、环境辐射、环境应急等部门要深入辖区,一是重点排查容易引发污染纠纷、污染事故的企业,督促责任单位加强对治理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强化放射源安全监管,严防放射源丢失、被盗等放辐射事故发生,确保放射源应用安全。三是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产生及经营单位进行排查,对重点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企业要加强监控,对主要生产装置、重点环境风险源、应急设施设备状况的进行检查,尽力使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敏锐性和责任感。

三、切实加强部门联动配合。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安监、交通、消防、气象、水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强化多部门联合监管,切实做好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二是要加强江河流域上下游和交界区域的联动配合,及时互通信息,联合应对,协同处置跨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四、进一步强化环境信访维稳值守,保障“12369”环保热线畅通,节假日期间受理群众的环境信访投诉并做好记录、处理工作,发挥“12369”环保热线密切联系群众、化解社会矛盾、处置突发事件、促进效能提升的重要作用。

五、强化应急值守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各级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辐射等环境应急队伍要严格按照环境应急预案要求随时待命,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人员、车辆、仪器、个人防护设备的调配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等各项工作,确保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严格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并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发现紧急情况按照信息报告要求及时向省厅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做到遇有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有效应对,迅速准确处置。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