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关区2014年全年排污费征收突破400万元

14.01.2015  06:54

  2014年七星关区环境保护局以《环境保护法》、《水污染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为依据,严格执行《贵州省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及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1997年第31号令)、《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2002年第369号令)相关要求,结合“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排污费征收、追缴力度,扩大征收对象范围,对辖区内所有排污单位依法进行排污费开单足额征收,并对欠缴漏缴排污费的,一律依法足额追缴。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全区共开单征收排污单位140余户,共解缴排污费入国库42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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