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召开2019年全省公益林建设问题整改推进会

19.12.2019  17:56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巡视和国家审计中公益林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保护我省森林资源和助推脱贫攻坚,12月17日,省林业局召开全省公益林建设问题整改推进会。9个市(州)林业局、贵安新区农林水务局,修文、惠水、威宁、册亨、晴隆县林业局分管领导和主管人员,规财处、资源处、湿地和公益林保护中心负责人和相关同志参加推进会。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缪杰出席会议并讲话。

  缪杰指出,前期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绩,但问题还比较多,形势不容乐观。一是任务不明,政策不清;二是兑现滞后、整改不到位,有的地方没有举一反三,没有彻底解决问题;对生态护林员的考核制度不健全,档案管理不规范。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督促检查;加强人员调配,增强力量。

  对下一步工作,缪杰提出五点意见:一是积极落实巡视和审计整改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不折不扣落实省委巡视和审计署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分门别类逐一核实,严格按要求落实整改到位。二是做好新增省级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2019年全省新增的8.7万名生态护林员,省财政厅已先按每人5000元下达新增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各地务必加强与财政和扶贫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落实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确保2019年12月底完成新增省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和岗前培训,2020年1月上岗履职并获得劳务补助。三是完善生态护林员管理制度,强化生态护林员管理。县级要细化和规范护林员管理,做好生态护林员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乡(镇)要做好生态护林员履职和动态变化跟踪,及时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备护林员变化情况,做好协议管理和劳务补助资金发放清册。自2020年起,年管护协议终止时间统一为当年的12月31日,不跨年度聘用。续聘起始时间要与前期管护协议结束时间充分衔接,选聘和改聘起始时间根据工作完成情况确定。为加快资金兑现进度,自2020年起,劳务补助由原来的按季度发放改为按月发放,各乡镇务必在每月20日前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报送劳务补助发放清册,各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及时报县财政局审定发放,补助资金发应于每月月底前发放完毕。四是全力做好2019年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工作,确保直补资金兑现到位,充分发挥直补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五是全力做好林业生态扶贫总结工作,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和数据。

  规财处、资源处、湿地和公益林保护中心负责人在会上作了指导性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