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工会普法工作的通知

20.06.2014  17:04

 

黔工法保〔2014〕6号

 

 

各市、州总工会,省直管试点县(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工会:

为进一步推进《贵州省总工会关于在工会干部和职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实施,结合贵州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总“六五”普法办公室的要求,现就做好今年全省工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和重大举措,为实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营造良好氛围。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的精髓以及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服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法律法规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培养工会干部和职工的国家意识、法治观念和权利义务观念,在全社会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有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通过上街集中宣传,进企业、进工地、到班组现场普法咨询等方式,组织开展好有关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积极向广大职工群众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广大职工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全总工作大局,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工会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与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加强与工会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等方式,领导带头学、干部自觉学,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特别是工会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维权、依法治会的能力。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大力抓好法律进企业工作。各级工会组织应结合实际,组织工会干部、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者开展法律进工厂、进车间、进班组、进工地等活动,向广大职工、农民工大力宣传普及与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做好现场咨询解答,提供法律维权服务,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农民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自觉性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促进理性表达诉求,促进依法有序维权,促进职工队伍稳定,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各级工会组织要把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纳入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方案,确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顺利进行。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开展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宣传活动,推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要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和新兴媒体,全面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宣传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努力扩大影响,凝聚正能量。工会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指导,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并加以推广交流,推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取得实效。

各单位请于2014年12月20日前,将本地区、本系统的年度普法教育工作情况报省总法律与保障工作部。联系人:李刚,联系电话:(0851)5964311,邮箱:[email protected]

 

 

贵州省总工会“六五”普法办公室

  (代章)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