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新闻办通报:2013年全省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06.06.2014  12:38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贵州省2013年环境质量状况。去年,在经济社会取得较快发展的同时,全省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2013年,贵州省各级环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原则,以守住环境底线,保住生态良好品牌为主要目标,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抓好大气、地表水污染防治,深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等环保重点工作,全面启动实施具有贵州特色的环境保护12件实事,不断强化各级环境执法监督管理,推动全省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促进贵州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

    据介绍,贵州省2013年主要河流、地表水水质基本保持稳定,河流水质总体良好。纳入监测的河流监测断面中有83.6%水质达到Ⅲ类水质类别标准,14个出境断面水质状况良好,达标率为92.8%;湖(库)监测垂线中有56%达到Ⅲ类水质类别标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良好。9个中心城市共1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各县级城镇共11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1.9%。在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13个城市中,贵阳市空气质量全年优良率为76.2%,在全国第一阶段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中,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第10位,其他12个城市执行环境空气质量原标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其中10个城市达到二级标准,2个城市达到三级标准。

    贵州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为良,并呈略有改善趋势。各城市道路交通、区域环境和功能区噪声污染控制取得一定成效,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辐射环境质量稳定,仍维持在原有良好水平。

    据介绍,下一步,贵州省将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和污染防治,加快实施12件环保实事,全面推进污染减排,加强环评审批服务、环保能力建设,强化自然生态保护和城乡环境整治、环境执法监管,紧扣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这个目标,努力推动环境保护工作。(陈辉碧 金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