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卫生计生委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03.08.2016  18:38

  2015年,我委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紧密结合贵州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及时进行责任分解,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我委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完成情况公开如下:

  一、2015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

  一是高度重视部门法治建设。我委专门成立了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部门法治建设工作。2015年,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专题听取依法行政工作,并特别安排与7月31日召开了全省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工作会,会上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卫计发[2015]42号),明确了未来一个时期全省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构建六大体系、开创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新局面的基本任务。印发了《2015年贵州省卫生计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黔卫计办发[2015]57号),及时部署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明确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并深入调研督导落实。

  二是强化依法行政考核。强化委机关和系统法制工作机构建设,强化委机关内设机构依法行政工作;建立普法学习制度,要求所有业务培训必须同时开展相关依法行政培训;建立内设机构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单位对内设机构的二级目标考核,并明确规定权重不低于10%。

  三是提高依法行政考核的结果运用。我委将单位职工依法行政情况纳入人事管理,对因个人执法不当引起严重后果或对单位工作造成极大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其责任并记入人事档案;将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各种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依法行政方面存在过失的人员当年不得评优;将个人依法行政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晋升提拔的重要依据,处及处以下干部晋升职务时考核其依法行政情况。

  (二)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责

  一是依法界定政府职责权限。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全面清理行政服务事项,编制了卫生计生行政管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报经省政府审定后,安排在部门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向社会公开,作为向社会的公开承诺,在权力清单之外不另设立任何审批事项。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务服务窗口工作,每月轮流深入窗口现场办公,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修改完善《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实施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了50%以上,行政审批平均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了50%,所有审批事项办理均不收费。继续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今年拟再次取消2项、下放1项行政许可事项。同时按要求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清理行政服务事项,制定了《省卫生计生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明确责任主体,健全问责机制。全委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实现省级平台网上受理、网上审查、网上办结,目前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3202件,办结3187件。组织开展了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工作专题培训,确保下放事项无缝衔接、监管到位。我委“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受到国家行政学院第三方评估组专家充分肯定。

  三是强化公共服务窗口作用。制发了《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我委派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卫计办发〔2015〕63号),按照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原则,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明确提出对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的要求,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由窗口负责牵头集中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切实方便群众。在部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流程、监督渠道等内容,全面、准确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建立了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方便了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办事,查询办理结果,获取办事相关信息。政务服务窗口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受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领导高度评价。

  (三)全面推进依法决策

  一是建设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梳理全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决策事项,制定了《贵州省卫生计生委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贵州省卫生计生委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管理办法(暂行)》,组建了委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开展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对决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全面评估执行效果,同时要求各地制定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和合法性审查机制。

  二是大力推进法律顾问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我委正式在法制处挂牌成立了法律顾问室,外聘5名法律顾问,成立了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明确各相关处室在重要工作中要听取法制处意见。制订实施《贵州省卫生计生委重大行政决策法律专家咨询论证议事规则(试行)》,明确各相关处室在有关重大事项、重大决策中要进行法律专家咨询论证。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要事项充分征求意见,为部门决策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四)加强部门制度建设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立法工作,合理拟定2015年度立法计划,深入9个市州和贵安新区积极开展了《贵州省献血条例(修改草案)》立法调研,近期还将赴部分发达地区考察学习;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未在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中新设行政审批事项;协同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制订了《贵州省卫生计生委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配套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的合法权益,受到省政府领导充分肯定并在省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对国家卫生计生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法制办等送来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等进行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参加咨询论证,完成了50余项修改意见反馈和咨询论证工作。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出台了《贵州省卫生计生委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强化文件制定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不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的均进行了纠正,真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备案率达100%,无逾期备案。2015年共完成15件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登记、备案与公布等工作。在要求各市州认真自查的基础上,我委于9-10月组织力量对9个市州、贵安新区和省直管县卫生计生规范性文件的制作程序、合法性审查、登记备案等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印发了《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黔卫计发[2015]4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权限、范围,减少执法层级推进执法重心下移,直接面对群众的执法任务主要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同时,我委加大了对基层日常工作的调研指导,确保基层不产生或少产生错案。通过努力,本年度内我委未接到行政复议案件和有关基层违法行政引起的上访事件。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梳理卫生计生各类执法事项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通过《暂行规定》进一步细化执法流程,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认真整改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出来的问题。推进文明执法,引导行政执法部门更多地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柔性执法方式,减少执法冲突。年内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无因行政执法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分级分批组织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新进行政执法人员6000余人次开展了资格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临时人员、合同人员不得参与执法。

  (六)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根据便于开展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公示行政复议申请条件及受理、审理程序,明确了行政复议办公室和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室以及行政复议人员,配备了行政复议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器材。切实做好矛盾排查工作,实行领导带头接访解决问题,千方百计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行分层负责,责任到人,个案到底的工作方法,加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力度。举办1次全省系统行政诉讼法专项培训,组织学习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明确专人负责行政应诉工作。截至目前,我委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也没有发生因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不到位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为贯彻落实陈敏尔书记“建立健全医疗纠纷调解机制”的指示精神,我委积极申报并赴9个市州、贵安新区和省直管县,开展了省委重大课题“关于健全完善全省医患矛盾依法调处机制的对策研究”的调研。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我委通过进一步加大对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明确要求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粗暴型执法等行为,进一步完善自我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效能。截止目前,我委全年无被行政复议、被提起诉讼案件,无财政和审计方面要求整改事项。

  (八)深化政务公开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明确了委信息公开机构和负责人员,制定信息工作公开制度,完善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检查等制度,明确了委新闻发言人。及时按规定将各种政务信息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有关媒体上公开。年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8条。

  二是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各级卫生计生部门主动公开本部门的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流程、监督渠道等内容,切实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媒体反映的问题,特别是门户网站群众信箱反映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积极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和应用,实行网上实时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监督。

  (九)增强全社会法制意识

  一是加强法制文化建设。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增强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卫生计生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截止目前,我们在中央电视台、人民网、中国人口报、贵州电视台、贵州日报、贵州人民广播电台、贵州人口等媒体和《人口与健康》等内刊做了多次有关依法行政宣传报道。3月,法制处抽调力量协助黔南州卫生计生委,对州卫生计生委中层干部及所属县(市)卫生计生局分管领导、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乡镇党政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进行了法制工作培训。

  二是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立了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将法规政策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党组或主任办公会不定期听取法制工作情况报告。高度重视干部法律素养的提升,把学法成绩和效果作为干部评先选优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通过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法制能力,本系统年内无违法违规案件发生。

  三是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我委机构改革后专门成立了法制处,职能明确为“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地方性标准;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落实执法责任制;统筹推进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工作”,法制处配备5名专职工作人员,提供了必要的办公条件保障。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卫生依法监管能力明显增强。查办卫生违法案件专项行动成效显著,2014年立案17566件、结案17459件、罚款4644.79万元,分别是2013年的22倍、22倍、26倍,创历史最好成绩,得到国家卫生计生委充分肯定。2015年截止7月31日,全省查办卫生违法案件15089件、罚款2597.29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271.47%和121.36%。卫生监督覆盖率明显上升,现场检查卫生违法违规现象从去年的83.30%下降至41.38%;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卫生领域违法行为受到严厉打击和有效惩处,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得到广大卫生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同。在2015年全国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工作会议上,我委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二)人口计生依法治理成效显著。全省各地加大依法治理生育秩序的力度,创新完善并严格实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新进展。根据全省统一组织的2015年上半年人口计生抽样调查结果,全省2015年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继续呈下降趋势,可望完成将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的“十二五”规划目标。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至113.71。

  (三)各级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的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将依法行政融入“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中,各地普遍反映,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服务群众意识显著增强,最为明显的是许多旧案、陈案得到处理,干群关系进一步改善,各级收到的信访案件进一步减少。我委全年没有收到一例对市州卫生计生部门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案件,本委行政行为也未被提起行政复议;没有收到一例因为基层违法行政引发的上访事件;全省本系统年内无因违法行政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