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全面完成2012年至2014年度公益林补偿资金兑现工作

05.07.2016  00:36
由于部分公益林存在纠纷、征占等原因,南明区一直未完成该部分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工作。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对往年度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报》要求,南明区由区公益林管理中心牵头,涉及公益林补偿兑现工作的后巢、云关、永乐、小碧四乡林业站长组成工作组,对公益林补偿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切实加大纠纷协调力度,及时调整和补充界定面积,积极推进公益林补偿资金兑现工作。经过近一个月的努力,截止到6月29日,共补充界定面积0.41万亩,按照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共落实2012年至2014年度3年的补偿资金7.38万元。至此,南明区已全面完成2012年至2014年公益林补偿资金兑现工作,界定面积7.31万亩,界定率100%;共兑现3年的补偿资金131.6万元,兑现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