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爱卫办关于2015年度拟命名“国家卫生县城”名单的公示

25.03.2016  09:53

  按照《《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爱卫会关于做好下放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省爱卫办组织专家对2015年申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贵阳市息烽县、修文县,遵义市余庆县,毕节市金沙县,铜仁市江口县,黔东南州丹寨县,黔南州瓮安县和省直管的威宁县等8个县进行了综合评审。评审组认为,上述8个县通过大力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活动,加强和创新了社会管理,推动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强化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的要求。

  为了保证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质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省爱卫办决定对待命名为“国家卫生县城”的贵阳市息烽县、修文县,遵义市余庆县,毕节市金沙县,铜仁市江口县,黔东南州丹寨县,黔南州瓮安县和省直管的威宁县等8个县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周(2016年3月25日—4月2日)。

  如有不同意见,可于2016年4月2日前,以信函形式向省爱卫办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需真实。

  通讯地址:贵州省人民政府5号办公楼1037办公室

  贵州省爱卫办

  邮编:550003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