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爱卫办关于2015年度拟命名“贵州省卫生县城”名单的公示

22.01.2016  00:40

  按照《贵州省卫生城市、县城、乡镇、村申报评审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爱卫办组织专家对2015年申报创建“贵州省卫生县城”的毕节市纳雍县、大方县、织金县;黔西南州兴仁县、晴隆县等5个县进行了综合评审。评审组认为,上述5个县通过大力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加强和创新了社会管理,推动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强化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贵州省卫生县城标准的要求。

  为了保证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的质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省爱卫办决定对待命名为“贵州省卫生县城”的毕节市纳雍县、大方县、织金县;黔西南州兴仁县、晴隆县等5个县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周(2016年1月21日—2月4日)。

  如有不同意见,可于2016年2月3日前,以信函形式向省爱卫办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需真实。

  通讯地址:贵州省人民政府5号办公楼1037办公室

  贵州省爱卫办

  邮编:550003

  贵州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