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开展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工作

23.07.2015  18:30
 

近日,根据《贵州省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贵州省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要求,为全面完成2015年度全市生态公益林生态补偿基金兑现工作,兴义市林业局、兴义市财政局联合行文抓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工作。

2015年兴义市国家级公益林实施面积86.9800万亩,每亩按照14.75元标准兑现,兑现金额为1282.96万元。地方实施面积26.0200万亩,每亩按照3.20元标准兑现,兑现金额83.26万元。兑现方式一是国有公益林直接拨付到兴义市国营林场账户;二是集体经营管理的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到集体账户;三是个人经营管理的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通过“一折通”兑现到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