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信息

06.09.2016  19:38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度部门 决算

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信息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承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定全省城乡规划和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建立科学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负责全省建筑行业监督管理;承担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城镇建设管理;规范和指导村镇规划、建设;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城镇减排;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1、单位构成。本单位有25个内设机构。下属8个二级事业单位,具体是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省建筑工程施工定额站、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省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代建中心、省房改资金管理中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中心。

2、人员情况。2015年年末实有人数521人。在职实有人数32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99人,事业编制人员(含参公管理人员)230人。另外,离休人员14人,退休人员178人。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5年度收入决算总数为20393.84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减少606.18万元,降低2.89%,主要原因是厅直属事业单位省规划设计研究院经营收入较上年减少。

2015年度支出决算总数为18615.57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增加863.44万元,增加4.86%,主要原因一是新增省直单位车改补贴及工资改革调资经费,二是存在以前年度项目在2015年度实施完成并结算的情况。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收入合计20393.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74.08万元,占43.02%;经营收入10795.42万元,占52.93%;其他收入824.34万元,占4.05%。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支出合计1861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41.70万元,项目支出6815.97万元,经营支出6257.90万元。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8774.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76.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7.25万元。与2014年相比,总体增加1222.10万元,增加16.18%,基本支出收入较上年增加1060.24万元,项目收入较上年增加161.8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省直单位车改补贴及工资改革调资经费。

我单位2015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047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09.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49万元。与2014年相比,总体增加3501.29万元,增加50.21%,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058.4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省直单位车改补贴及工资改革调资经费,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2442.85万元,主要原因是以往年度项目多数在集中在2015年度完成并结算支付。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2015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0109.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4.31%,与2014年度相比,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339.61万元,增加49.33%,主要原因与财政拨款总支出增加情况相同。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我单位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41万元,占0.45%;其他文化支出18.80万元,占0.19%;能源节约利用支出481.16万元,占4.76%;行政运行支出3426.68万元,占33.9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72.18万元,占12.58%,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081.42万元,占30.48%,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546.26万元,占15.29%,其他农林水支出1.2万元,占0.01%,住房公积金支出236.56万元,占2.34%。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我单位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243.93万元,支出决算为10109.6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22.6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年中追加安排省直单位车改补贴及工资改革调资经费,二是按规定追加了新增人员经费、一二类会议费、出国费、项目经费等。三是支出决算数包含以前年度财政拨款项目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5.41万元,为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项目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80万元,为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项目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支出决算为481.16万元,为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项目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426.68万元,年初预算2264.0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51.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年中追加省级参改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补贴及工资改革增资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会议费等经费。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272.18万元,年初预算为87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45.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项目结转资金安排支出395.18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81.42万元,年初预算为1899.7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62.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一是按规定追加安排出国经费18.40万元、新增人员工资29.18万元、职工一次性死亡抚恤金31.38万元等经费,二是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项目结转资金安排支出1102.71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46.26万元,年初预算为298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51.80%,主要原因是商省财政厅将省本级项目1857万元调整为补助市县项目。

(8)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0万元,为年中省财政厅追加安排的省级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经费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36.56万元,年初预算为218.1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108.43%,为年中追加新增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18.40万元。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68.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95.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572.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20.24万元,比上年减少14.38万元,降低6.13%,减少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94.21万元,占42.78%,比上年增加31.52万元,增长50.28%,增加原因是2014年末的出国费用在2015年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8.15万元,占40.02%,比上年减少38.79万元,降低30.56%,减少原因是贯彻落实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37.88万元,占17.20%,比上年减少7.11万元,降低15.80%,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的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94.21万元。我单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或参加的出国(境)团组11个,累计29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国际往返机票、境外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公杂费、保险费等。具体是:安排城市综合体绿色建筑规划专题培训和示范小城镇管理运营培训、参加住建部组织国家公园指标监测评估游客管理及政策制定培训、参加住建部组织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培训、参加住建部组织房地产中介市场监管培训、参加住建部组织建设节能与应对气候变化培训、参加住建部组织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与运营管理培训及千人赴港培训。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8.15万元,我单位2015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厅机关机要用车,大型会务、接待、进村到户的调研考察等事项的公务用车发生的费用,包括燃料费、保险费、维修费、过路费等等。参加省统一车改后,厅本级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3)公务接待费37.88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7.88万元,主要用于大型活动接待及外省市单位来黔调研、行业主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我单位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138批次,872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297.77万元,本年支出364.5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财政拨款收入77.25万元,支出143.98万元,主要是用于新型墙体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及应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有关的宣传和培训、质量监管及办公经费。

(2)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支出(项目)收入220.52万元,支出220.52万元,主要用于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产生的各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6.49万元,比2014年增加37.98万元,增长8.11%,主要原因是2015年年初部门预算对非税收入预算下达的科目作了调整。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31.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3.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57.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2.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3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5.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3%。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单位(含附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22辆(含附属事业单位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5辆(含附属事业单位11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服务用车。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我单位用于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支出情况。

(十八)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反映我单位用于建筑行业信息平台建设支出情况。

(十九)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二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项目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反映我单位住房公积金办公经费支出。

(二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省级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经费支出情况。

(二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目):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项):反映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支出。

(三十)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用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工作经费及支持示范墙体企业技术改造补助方面的支出。

     

附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