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红十字会2016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24.02.2016  18:36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省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由省政府领导、联系,副厅级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能是: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2、开展经常性的救灾准备工作、社会募捐和筹措救灾款物;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员进行救助。

  3、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治病知识,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

  4、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造血干细胞  (骨髓)、器官、遗体自愿捐献的宣传、动员和有关资料数据的储存、检索工作。

  5、对青少年进行人道主义及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6、组织红十字医疗机构开展义诊、卫生救护等活动。

7、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指导下,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8、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和其他人道主义工作。

9、完成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省红十字会2016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详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

1

贵州省红十字会机关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机关

2

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资料库贵州省管理中心

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

3

贵州省红十字会备灾救助服务中心

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序号

单位名称

总编制数

在职实有人数

退休人数

1

贵州省红十字会机关

25

26

3

2

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资料库贵州省管理中心

8

8

0

3

贵州省红十字会备灾救助服务中心

12

11

0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省财政厅下达我会总预算收入111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95.99万元,占总收入35.45%,项目支出预算721.10万元,占总收入64.55%。

(二)收入预算说明情况

2016年,省财政厅下达我会总预算收入111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95.99万元(包含贵州省红十字会行政经费362.39万元和住房公积金33.6万元)占总收入35.45%,项目支出预算721.10万元(包含供水和大众应急队专项经费17.50万元、红十字事业事务管理经费80.00万元、救灾物资储运经费45.00万元、博爱家园及健康新村项目经费450.00万元、器官捐献业务经费33.50万元和贵州省红十字会备灾救助中心基地运行经费95.10万元),占总收入64.55%。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我会总预算支出经费为1297.92万元,其中省财政厅下达我会预算支出1117.09万元,占总支出86.07%;上年结转180.83万元,占总支出13.93%。

省财政厅下达我会预算支出111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95.99万元(包含贵州省红十字会行政经费362.39万元和住房公积金33.6万元)占总支出30.51%;项目支出预算721.10万元(包含供水和大众应急队专项经费17.50万元、红十字事业事务管理经费80.00万元、救灾物资储运经费45.00万元、博爱家园及健康新村项目经费450.00万元、器官捐献业务经费33.50万元和贵州省红十字会备灾救助中心基地运行经费95.10万元),占总支出55.56%。

(二)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预算为7.13万元,公务接待费用预算为0.75万元。因我省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审批后分配到具体部门。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我会项目支出预算共计721.10万元,分别为供水和大众应急队专项经费17.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供水和大众应急队队员宣传培训;红十字事业事务管理经费8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省红十字会机关宣传培训、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资料库贵州省管理中心工作经费及宣传经费和省红十字会备灾救助服务中心工作经费;救灾物资储运经费45.00万元主要用于救灾物资运输、装卸、搬运和清理打包,救灾车辆运行等工作;博爱家园及健康新村项目经费45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10个博爱家园及健康新村项目建设;器官捐献业务经费33.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器官捐献业务宣传、工作推进和捐献协调员培训等工作;贵州省红十字会备灾救助中心基地运行经费95.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基地维修、维护及运行相关工作。

四、 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1、2、3、4。

 

 

 

 

 

 

附件1:

贵州省红十字会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收入

2016 年支出

备注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117.0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97.92

二、原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资金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事业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其他收入

五、教育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1117.09

本年支出合计

1297.92

上年结转

180.83

结转下年

收  入  总  计

1297.92

     

1297.92

 

 

 

 

 

 

 

附件2:

贵州省红十字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小计

省本级支出

补助市县支出

合计

395.99

721.1

721.1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1083.49

362.39

721.1

721.1

208

16

红十字事业

1083.49

362.39

721.1

721.1

208

16

01

行政运行

362.39

362.39

208

16

99

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

721.1

721.1

721.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3.6

33.6

221

02

住房改革支出

33.6

33.6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33.6

33.6

合计

1117.09

395.99

721.1

721.1

 

 

 

 

 

 

 

附件3:

贵州省红十字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基本支出

备注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工资福利支出

258.9

258.9

0.0

 

30101

  基本工资

100.88

100.88

 

 

30102

  津贴补贴

114.22

114.22

 

 

30103

  奖金

6.36

6.36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0.34

0.34

 

 

30107

  绩效工资

37.10

37.10

 

 

 

商品和服务支出

84.91

30.00

54.91

 

30201

  办公费

7.17

 

7.17

 

30202

  印刷费

4.68

 

4.68

 

30203

  咨询费

4.21

 

4.21

 

30205

  水费

0.19

 

0.19

 

30206

  电费

1.87

 

1.87

 

30207

  邮电费

1.87

 

1.87

 

30211

  差旅费

9.36

 

9.36

 

30213

  维修(护)费

1.87

 

1.87

 

30214

  租赁费

1.87

 

1.87

 

30217

  公务接待费

0.75

 

0.75

 

30226

  劳务费

2.34

 

2.34

 

30228

  工会经费

3.98

 

3.98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13

 

7.13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0.00

3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7.62

 

7.6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0.31

50.31

 

 

30302

  退休费

16.71

16.71

 

 

30311

  住房公积金

33.60

33.60

 

 

 

其他资本性支出

1.87

 

1.87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1.87

 

1.87

 

 

合计

395.99

339.21

56.78

 

附件4:

贵州省红十字会2016年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初预算数

    2016 年初预算数

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化比率

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16 年“三公”经费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

备注

合计

10.84

7.88

 

 

0.71%

 

  一、 因公出国(境)费

——

——

——

——

——

 

  二、公务接待费

0.72

0.75

4.17%

按公用经费比例核算公务接待费,2016年略有增加

0.07%

 

  三、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0.12

7.13

-29.55%

公车改革后,我单位车辆保留3辆,比2015年减少1辆。

0.64%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10.12

7.13

-29.55%

公车改革后,我单位车辆保留3辆,比2015年减少1辆。

0.64%

 

        2、公务车购置费

——

——

——

——

——

 

说明: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当年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不含执行中追加预算安排。

5、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贵州省省本级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审批后分配到具体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