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换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

14.08.2014  11:25

关于2014年换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

各市(州)新闻出版局,各报刊主管部门,各报刊出版单位,各电视台、广播电台,中央及省外驻黔记者站(分社):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广出发【2014】59号文、新广出发【2014】75号文通知要求,为规范和保障新闻采访活动正常开展,进一步加强新闻记者和新闻采访证件管理,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4年统一换发新闻记者证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换发范围

1、换发新闻记者证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闻纪律,遵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2)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3)在新闻机构编制内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或经新闻机构正式聘用从事新闻采编岗位工作且具有一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历;(4)2014年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成绩合格或符合免考条件;(5)与新闻机构签订保密承诺书和职务行为信息保密协议。

新闻机构是指经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境内报纸出版单位、新闻性期刊出版单位、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电影制片厂、纳入试点核发新闻记者证的新闻网站等具有新闻采编资质的单位。

2、下列人员不发新闻记者证:(1)新闻机构中党务、行政、后勤、广告、工程技术等非采编岗位工作人员;(2)新闻机构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为新闻单位提供稿件或节目的通讯员、特约撰稿人、专职或兼职为新闻机构提供新闻信息的其他人员;(3)教学辅导类报纸、高等学校校报工作人员以及没有新闻采访业务的期刊编辑人员;(4)有不良从业记录的人员,被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吊销新闻记者证并在限制从业期限内的人员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审核和发放

省内各新闻报刊单位审核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后,分别填写《领取新闻记者证登记表》、《领取新闻记者证人员情况表》(以下简称“两表”,电子版可在中国记者网下载),经主管单位同意后,将“两表”以及“个人文件”(参照“2014年新闻记者证换发实施办法”)等书面材料向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申报并领取新闻记者证。各新闻报刊单位依据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记者站的新闻采编人员资格由本单位审核,经单位同意后,报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核准。市(州)设有独立建制新闻出版广电局的,所属新闻机构须将书面申报材料报市(州)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核同意后,向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申领新闻记者证。

中央及省外驻黔记者站(分社)由主办单位审核所属记者站采编人员资格,分别填写“两表”,经主管单位同意后,将“两表”以及“个人文件”等书面材料统一报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核同意后,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申领新闻记者证。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教处负责省电视台、广播电台、市(州)电视台、广播电台所属新闻采编人员申报材料的核准,并统一将“两表”以及“个人文件”等书面材料向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新闻报刊处申报,并领取新闻记者证。

各新闻机构报送书面申报材料前,须通过加密终端先注销本新闻机构所有新闻记者证,再按程序重新申领,要在“网络系统”中认真核对、填写申领人相关信息(首次申领的须逐项填写完整信息,非首次申领的须输入申领人身份证号后认真核对并补充填写信息),同时提交申领人相片电子版(像素(90~137)*(120~170),宽度和高度比例为3:4,JPG格式,大小100K以内,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两张,与新闻记者证上粘贴的相片一致),确认申领人信息准确无误后,按要求提交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新闻报刊处审核。

三、“两表”填写

为切实加强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的管理及规范新闻传播秩序,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取信于民,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劳动合同法》、《著作权法》以及《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各新闻机构要制定规范的保密承诺书、职务行为信息保密协议并且结合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详细在职务行为信息保密协议中加以强调,其目的是加强对新闻从业人员进行全方位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学习教育及行为规范,提高社会公信力。

各新闻单位必须认真填写《领取新闻记者证登记表》、《领取新闻记者证人员情况表》,表格一律用A4纸打印,不得手填。

四、换发时间

本次统一换发新闻记者证工作,于2014年7月15日开始,10月30日结束。新闻记者证换发期间,旧版新闻记者证可以继续有效使用。各新闻机构应在10月30日前完成新闻记者证的换发工作。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于10月30日通过中国记者网统一注销未换发的新闻记者证,旧版新闻记者证将全部作废。

五、收回旧证

各新闻机构在换发新版记者证的同时,要如数交回原老版记者证,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统一销毁。

六、组织和宣传

各新闻单位要结合本次换发工作,严格审核新闻记者证申请人资质,从严掌握新闻记者证发放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坚决清理出记者队伍。

各新闻机构要安排版面、时段刊登宣传换发新闻记者证的公益广告,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新版记者证的样式、特点和核验方式,有关公益广告,并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新版记者证的样式、特点和核验方式。有关公益广告电子文件可以通过中国记者网(网址为:http://press.gapp.gov.cn)下载。

各新闻机构在领取新版新闻记者证后,向社会公开声明使用新闻记者证和宣传旧版新闻记者证作废。同时公布持有新版记者证人员名单,并将刊载此声明和持证人员名单的样报及电视截图报新闻报刊处备查。

 

二О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

1、2014年新闻记者证换发实施办法

2、领取新闻记者证登记表(请在附件下载)

3、领取新闻记者证人员情况表(请在附件下载)

4、关于印发《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5、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