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7.03.2017  12:54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省环境保护厅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等要求,制定并印发了《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领域和具体措施,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拓展公开范围、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机构建设情况

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厅领导的分工中,明确分管办公室和政务中心的领导负责。成立了以厅分管领导小组任组长、厅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负责人任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厅办公室、政务中心相关人员专司此项工作,要求各处室、单位明确1名工作员积极配合共同推进。还安排10万元专门经费予以保障。我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纳入厅对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的目标考核内容。

(二)建立和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制度情况

我厅建立完善了《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贵州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并在厅门户网站(http://www.gzhjbh.gov.cn)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栏予以公开。同时,完善《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非公开信息目录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对1件涉及商业秘密的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

(三)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

结合环境保护“目标转向、体制转轨、管理转型”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及时修订《贵州省环境保护厅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进一步完善公开范围和目录,并在厅门户网站(http://www.gzhjbh.gov.cn)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栏予以公开,方便公众查阅。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实施厅门户网站2016年功能升级。无障碍浏览、云适配等功能现已上线试运行,极大方便特定人群的访问。网站栏目访问大数据可视化分析功能已初步具备上线条件。二是做好网站运行支撑维护。按照省政府、环保部要求对网站功能和栏目进行设置和调整,建立了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公示栏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和失信黑名单栏目等。三是筹资80余万元,在全国率先建设了独立的“贵州省国控企业减排监测信息网”网站,统一向全社会发布我省减排监测建设和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

在省办公厅对全省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健康情况监测评估中,我厅网站的可用性、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服务实用性等均为优秀,在贵州省政府系统门户网站评估中获得第5名,排名较2015年上升4位。

(五)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情况

2016年,我厅明确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和兼职人员共2名,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费用10万元。

(六)召开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情况

2016年,我厅组织从事政府信息工作的人员参加了环境保护部举办的全国环保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6人(次),组织1名人员参加省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处在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班。举办了全省环保系统环保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以厅门户网站( http://www.gzhjbh.gov.cn )为主要公开平台,重点推进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源环境监管、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和污染减排、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环境信息主动公开,全年公开政府信息13192条,比2015年同比提高了35%。

(一)扎实推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对全省重大建设项目,我厅实行受理公示、审批公示和批后公告等全过程“三公开”制度,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审批时效(报告书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报告表办理时间7个工作日,登记表随到随办)。我厅审批铁路项目3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7个,市政道路建设项目3个;并全部在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二) 继续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

一是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建立了“贵州省国控企业减排监测信息网”,实时发布贵州省国控重点企业自行在线监控监测数据。做好空气质量周报、空气质量排名、各类水质月报的发布。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信息。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和污染减排信息公开。

二是扎实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信息公开。每月在省环保厅网站上发布全省13个城市和88个县城空气质量排名(综合指数、优良率、首要污染物)、全省9个中心城市和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地表水8个国控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和22个跨市州界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在贵州省国控企业减排监测信息网站上实时发布国控污染源自行监测结果,每季度发布1次手工监督性监测结果。全年公布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各12期,发布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信息4期。

(三)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在厅网站“环境评价”栏目“建设项目管理”中对项目受理、审批及验收信息进行全文公开。除涉密项目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信息135项,对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84项,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公告104项,对建设项目做出竣工验收决定公告49项(验收后开展备案制)。

(四)推进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利用“贵州省国控企业减排监测信息网”网站,统一向全社会发布我省减排监测建设和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方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我省减排监测信息和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结果,加强社会监督。

(五)做好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工作。每月在厅网站上及时发布全省13个城市和88个县城空气质量排名(综合指数、优良率、首要污染物),全省地表水8个国控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和22个跨市州界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全年共公布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各12期。

(六)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一是推进排污费征收情况公开。在厅网站公开全省火力发电厂缴纳二氧化硫排污费、国控企业欠缴排污费清欠情况、国控企业欠缴排污费统计、贵州省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电力企业缴纳二氧化硫排污费等排污费征收情况进行了公开。二是推进环境行政处罚公开。对立案查处的3件环境违法案件(湖南长沙宇鸿实业有限公司、贵州华电大龙发电有限公司、六盘水市齐兴运输有限公司)和1件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贞丰县挽澜乡高家岩煤矿),全部通过厅网站向社会和公众进行了公开,确保了公众的知情权,并对2015年全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在厅网站上进行了通报。三是推进日常环境监管公开。已将2016年度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巡查、2016年省级环境违法挂牌督办案件、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对黔东南州执法、2015年水泥行业环境执法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检查、对黔东南州、黔南州的环境综合督查后督察等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在厅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另外,在《贵州日报》《中国环境报》《贵州都市报》等国内媒体先后刊登了环保执法“风暴”专项行动的信息。其中2016年省环保厅、省公安厅、省检察院联合实施的环境违法挂牌督办案件还在2016年4月21日的《贵州日报》(第三版)进行了公告。

(七)认真做好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及整改情况公开工作。全年共接到环境污染投诉案件464件,投诉总数比去年626件信访量减少约25.9%。其中92件为重复投诉,150件不在受理范围,受理了222件,办结452件,12正在办理中。根据信访投诉类型划分,环保部(12369网络、信访办)、西南督查中心、书记省长交流平台共交办31件,微博投诉2件、群众来信22件、12369来电44件、群众来访11批次共22人,厅长办公信箱354件。根据信访污染主要因子类型,涉及水污染的86件、大气污染的131件、噪声污染的119件、固废2件、辐射3件、及其他事项的123件,均及时办理答复。

(八)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全年全省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我厅共调度12起环境突发事件,均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及时进行信息发布。

(九)扎实推进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通过厅门户网及时公示核与辐射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监管工作动态、建设项目环评与竣工环保验收受理与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等信息。全年共审批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52个,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7个,审批放射性同位素转让申请41个,验收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89个。

(十)认真做好政策解读、舆论引导和回应群众关切工作。

1.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全年通过省厅网站发布9篇政策解读稿件。重点抓好以下解读:一是对《贵州省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解读。《贵州省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我厅将《办法》全文在省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并发表了《贵州省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管理解读》相关文章。二是对《贵州省环境保护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行解读。《贵州省环境保护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于2016年5月25日正式实施后,2016年6月6日在厅门户站上对《办法》全文进行了公开,并于2016年6月12日发表了《关于对贵州省环境保护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解读》的文章。三是对《土十条》进行解读。国务院5月31日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后,我厅认真对文件进行解读,并以黔环呈〔2016〕80号文件上报省人民政府。

2. 做好 舆论引导和回应群众关切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网络舆情管理。积极做好网络舆情引导与舆情应对处置,牢牢掌握网络舆情主导权,我厅利用网络舆情监控平台编撰网络舆情34期。同时,我厅及时对舆情反映事项转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全面检查,并快速形成调查处理报告,一般在7天内报上级部门,回复率达100%。

二是积极参加“生态文明建设与扶贫开发”主题新闻发布和集中采访活动,7月7日,厅主要领导参加“生态文明建设与扶贫开发”新闻发布会,紧紧围绕“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如何统筹推进环境保护与扶贫开发工作、如何在环保扶贫工作中推进生态文明、环保工作是如何切入到扶贫工作中”等。   

三是上线“阳光946党风政风行风热线”栏目。2016年8月3日、5日,省环境监察局局长田获带队上线贵州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阳光946》,主要介绍我省环保执法“风暴行动”主要做法、典型案例,厅政策法规处处长陈松就《贵州省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回复社区评论员及听众问题。

四是推进开展网络问政。接受省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2016年6月7日,副厅长姜平到贵州省人民政府网接受在线访谈,介绍了“我省主要河流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及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机制等相关工作,并现场与广大网友互动、沟通,就相关问题答疑解惑。

(十一)利用其他形式主动公开环境信息。全年在环境新闻报道在各级报纸发稿172条。在厅网站及时公开由我厅牵头办理的27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其中人大建议12件,政协提案15件。

(十二)推进重大决策公开。我厅在做出环保重大决策前,坚持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商,充分听取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通过公开听证、网上征求、当面座谈等方式扩大群众有序参与。尤其是在所有环评文件审批过程中,严格实行受理公示、审批公示和批后公告全过程“三公开”制度,征求社会和公众的意见,切实推行环评工作的公开透明。

(十三)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通知》(黔财编〔2016〕4号)要求,于2016年2月23日在省政府信息网和省厅外网发布了“贵州省2016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内容包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人员构成、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三公经费及增减原因等。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年共接收依申请公开30件,办结30件。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无一件延期办结。未对依申请公开进行收费。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涉及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举报投诉数情况

我厅在门户网站设置了在线方式的“信息公开意见箱”,方便公众对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咨询、建议和投诉,全年未收到意见与建议。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部分环节还有待进一步推进。二是政策解读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部分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增强。四是对依申请公开申请人的答疑解惑,引导工作存在不足。五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不够健全、工作人员少、专业业务水平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

(二)2017年工作打算

2017年,我厅将适应环境保护“目标转向、体制转轨、管理转型”的新形势,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和公众期盼,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畅通公众参与渠道,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网站功能,规范政务微博微信管理,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途径,积极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及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发布环境信息,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努力为公众方便快捷地获取信息创造条件。二是强化政策解读与信息解读工作。全面深入解读环保法规政策、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质量、辐射安全、行政处罚等环境信息,及时向公众阐释政策,解疑释惑,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相关政策和举措。三是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对信息公开申请及时予以办理与回复。规范做好信息公开服务。立足于服务群众,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四是优化和完善网上办事功能,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水平,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五是组织抓好《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的落实。

 

 

附件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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