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开展2016年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05.05.2016  09:00

      红花岗区水务局按照水利部《强化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贯彻执行省水利厅、市水务局工作安排,认真落实2016年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实施计划,深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和《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开展2016年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是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生态文明的一项重要举措。监督执法人员将对生产建设项目进行逐个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实施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重点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设计变更、监理监测开展等方面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水土流失隐患、未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等情况及时通知了业主单位并下达了《贵州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记录表》,要求建设单位完善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和管理措施,委托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目前检查工作正有序开展中。

      通过水土保持执法专项检查,将对全区生产建设项目更加详实了解,明确掌握各项目的生产、开采、建设等信息与资料,及时完成水土保持资料数据更新,为及时准确提供相关信息数据奠定良好基础。(作者:龙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