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综述

07.04.2017  12:06

2016年,贵州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依法治国战略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作如下综述。

一、统筹规划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坚持以党中央、国务院依法治国及省委依法治省重要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奋斗目标,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统筹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年初印发了《贵州省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贵州省2016年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贵州省2016年度市(州)党政领导班子依法行政专项考核指标》,年中和年底成立了考核组对全省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开展中期督查、年终考核,根据现场考核、平时考核和征求意见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省直目标绩效考核和省委组织部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省、市、县级政府分别向上一级政府和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并将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让公众对依法行政工作增进了解和支持。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该“”的彻底放开、该“”的彻底减掉、该“”的彻底清除,全面清理省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64项。全面清理我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自行设定的97项行政职权,拟取消59项。向黔东南、黔南、黔西南3个民族自治州下放30项管理权限。积极推进贵安新区、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瓮安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贵安新区在全国率先探索“一章审批、一网审管、一单规范”改革新路,得到中央有关部委的高度评价和肯定,《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杂志刊发了《制度创新与难题破解:行政审批局改革推进研究——基于贵安新区行政审批局的调研与思考》一文,在国内引起广泛关注。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编制2016版省直机关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省直机关行政权力从1545项拟减少至1453项,行政许可项目从295项拟减少至272项。各市(州)及时清理、承接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各市(州)政府部门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全面完成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公布工作。在遵义市召开全省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公布工作推进会,总结推广遵义市、黔西南州经验。通过省、市(州)、县(市、区、特区)三级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普遍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基本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

三、着力加强政府制度建设

坚持以法治保障服务改革发展,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对立法项目、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吸收专家的建议,认真听取群众的呼声和诉求,提高了制度建设的科学性。组织起草《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草案)》、《贵州省渔业条例修正案(草案)》等,积极构建生态文明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组织修订《贵州省扶贫资金审计条例(草案)》,为我省脱贫攻坚增强制度保障。按照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求,开展了基层立法联系点、重要立法事项第三方评估机构以及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的遴选工作,确定了13家省政府法制办基层立法联系点、3家重要立法事项第三方评估机构,以及不同领域的30名立法咨询专家,有效发挥各领域专家、基层单位在地方立法中的积极作用。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集中清理2011年至2015年期间省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的现行有效的330件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31件,宣布失效25件,修改3件,保留271件。组织各市(州)、仁怀市、威宁县、省直各部门对本级政府、本部门2011年至2015年期间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黔南州出台《黔南州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建立了规范性文件适用期满3年即自动失效制度,及时审查和修订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各地各部门在决策前均对决策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未经法制审核的议题不得上会,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文件不得出台,依法决策意识显著增强、能力逐渐提升、措施更加有力、机制不断健全。省交通运输厅形成在行政决策讨论时,让参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主要负责同志末位发言的长效机制,保障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合法性。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向县级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延伸,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出台重大行政决策、起草重要文件、参与重大项目、签订行政合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贵阳市实现全市1457个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黔南州福泉市普遍建立网格化格局的总法律顾问制度。新华社内参发表《贵州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助推依法行政》、《贵州省总法律顾问制度探索》等,对我省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情况及先进经验作了报道。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2016年,全省因违法行政行为引起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负面影响的行政执法案件数量下降、行政执法案件败诉率下降、行政复议案件维持率上升,依法行政效果显著。铜仁市政府全年发生行政应诉案件22件,被法院撤销1件,胜诉率高达96.6%。毕节市政府积极申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试点单位,大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大力实施“毕节市法治政府云”平台建设工程,充分利用大数据的云计算功能,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薄弱环节、工作提示预警等进行智能监控,真正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大数据精准分析、精准定位、精准施策、规范执法。

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充分发挥案件查处、廉政教育等方式的震慑作用,加强对行政权力滥用的自律。通过制度创新将行政权力关进“制度铁笼”,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铜仁市政府出台《铜仁市项目建设廉政档案考评细则》,从决策评估、招投标、审批建设、验收交付、廉洁自律和结果运用等方面明确考评标准和分值,进行量化考核,强化结果运用,着力规范政府投资类、国有资产处置类、招商引资类项目处置行为,让项目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和流程都在阳光下操作、监督下运行。探索建立项目建设廉政档案终身责任机制,倒逼主责部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项目建设领域腐败行为发生。同时,各地各部门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和司法监督。

七、提升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认真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办理和行政应诉工作,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争议。强化行政复议工作。贵阳市不断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专业调解委员会作用,效果显著。黔东南州积极探索“互联网+”的“大数据·云治理”社会治理模式,获得中央综治办肯定并作为全国社会治理项目进行升级打造。黔西南州出台《行政复议受理下移规定(暂行)》,创新行政复议受理机制,将行政复议受理关口前移,提高了行政复议工作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负担。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出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6〕54号),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应诉的法定职责。省政府分管领导率先在全国出庭应诉,带动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高出庭应诉率。安顺市制定《安顺市行政机关重大行政争议诉前协调办法(试行)》,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对79起行政诉讼案件启动了诉前协调,协调处理行政案件20起。毕节市在全省率先制定《毕节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应诉办法(试行)》,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的案件,倒逼依法行政,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行政相对人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已开庭审理47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59件,出庭应诉率达到54%,体现了对法律的敬畏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勇气。

八、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

各市(州)、省直部门普遍成立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多地法制机构建设得到加强,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了坚实保障。毕节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乡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在乡(镇)党政办公室加挂乡(镇)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明确1名副乡(镇)长分管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充实1名法制专职或者兼职人员到乡(镇)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程创建工作。目前,全市266个乡(镇、街道办)法治乡(镇)创建工作全部完成。铜仁市政府法制办编制18人,全市所辖10个县(区)法制办编制均为7人以上,个别好的县高达13人,为法治工作做足人才保障,推动依法治市工作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