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29.05.2018  17:21
 

  2018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和要求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改革,创新方法,转变作风,坚决防止环境质量下滑,坚决防止重大污染事件发生,坚决防止督察问题整改不到位,坚决防止新增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坚决完成国家下达的环境约束性指标及“三个十条”等目标任务,确保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县城以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5%以上,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不折不扣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对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志刚书记、贻琴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要求不折不扣全面彻底整改到位。近期,省政府十三届二次常务会议专门听取汇报,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精准调度和督察督办,加快整改进度,坚决完成整改任务,确保全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2月13日,蒲波副省长召开专题会议对下步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整改办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通知》,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好。一是认真开展整改“回头看”。对照省政府3月1日召开的专项整改督办会的要求,扎实做好“查进度、查责任、查质量、查新情况”等相关工作,确保整改实效。二是分门别类抓整改。要按照整改内容、难易程度,分类施策、一案一策,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各市(州)、各有关单位要对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现有的整改进度进行认真细致梳理,分门别类优化推进措施。对未按时序完成整改的,要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厘清责任,逐一完善有针对性的整改推进措施,确保尽快整改到位;差距较大的,要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对整改工作严重滞后或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整改任务,各市、县和有关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投入,全力开展整改攻坚,力争尽快取得重要进展、重大突破。三是优化完善具体技术措施。针对整改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和新情况,要依法依规提出更加完善、更加科学的专项推进措施。针对当前整改中的难点问题,特别是自然保护区居民搬迁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对照自然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一步深化完善推进整改的技术方案。四是持续实施“五个一批”。继续实施“挂牌一批、关停一批、约谈一批、问责一批、曝光一批”的“五个一批”措施,着力解决监管不力、行动迟缓、责任不落实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形成高压态势。对整改工作组织不力、整改不到位、整改进度滞后的及时通报,对违法违规排污治理整改不力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公开曝光。五是实施精准调度。建立健全常态化调度督办机制,持续加大现场督查督办力度,实行半月一调度、一月一督办、两月一评估,随时掌握整改任务推进情况。

  二、扎实开展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以“双十”“双源”污染防治为主抓手,推动“清水、护蓝、洁土、治渣”四大攻坚行动,确保水、气、土“三个十条”任务全面完成。一是开展“清水”攻坚行动。全面排查和整治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出问题,启动乡镇和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面治理产业园区水污染,完成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直传。合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完成敏感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完成600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收集治理问题。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相关规定,加强监督管理,合力提高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平。加快推进全省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治理工作。完成乌江流域开磷集团交椅山渣场覆膜防渗及源头综合治理工程,从源头上减少总磷对乌江流域的影响。开展重安江流域和瓮安河污染综合整治,确保水质稳定改善。二是开展“护蓝”攻坚行动。制定新一轮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出台火电、钢铁、水泥、焦化4个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和石化、印刷、喷涂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实施方案,着力推动5台200万千瓦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持续推进扬尘污染治理,重点整治城区及其周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划定全省县城以上城市禁煤、限煤区,加快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步伐,启动城市建成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划定和调整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建成投用全省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和研判系统,实现对污染天气的及时预报和溯源。完善9个中心城市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方案,提升应对污染天气的能力。确保国家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指标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等任务圆满完成。三是开展“洁土”攻坚行动。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深入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年内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风险筛查工作。督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每年自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开。建立污染地块信息库,规范污染地块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新建涉重项目“等量置换”“减量置换”制度,推进过剩产能化解和落后产能淘汰,年内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较2013年减排1%以上。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及时拨付专项资金,确保全年中央和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集中开工建设30个、建成15个,扎实推进5个国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示范试点项目。完成铜仁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四是开展“治渣”攻坚行动。及时启动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摸清我省固体废物存量和污染现状。加强对179座新建(改、扩)渣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标准,确保渣场安全稳定运行。合力推进磷石膏、赤泥、电解锰渣的综合利用和有效处置。合理布局,加大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督促指导企业扩大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范围,年内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新增20万吨左右。建立固体废物大数据监管平台,对全省77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施全程监管。制定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方案,对全省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实施规范考核。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95%以上的目标。

  三、持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充分运用《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两高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联合公、检、法机关,强化司法联动,采取联合突击检查、挂牌督办、开展专项行动等方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一是开展“守护多彩贵州 严打环境犯罪”2018-2020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干扰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监测数据作假、违法违规建设、高速公路沿线“黑烟囱”“黑废水”和涉危涉重领域污染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加大现场检查督办频次,落实80%的环境执法人员80%的时间在一线实施执法监管要求,及时发现和依法处理环境问题。以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和自然保护区环境安全。依法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三是巩固赤水河“中国好水”成果,联合四川、云南、广西,加大对赤水河流域、万峰湖等开展跨省联合执法,重点对跨界支流进行整治,确保所有支流均达III类水体水质以上标准。四是严格落实“五个一批”要求,对重点问题实施专项督查,坚决防止新的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发生。

  四、强化自然生态保护和示范创建

  一是强化生态示范单元创建。围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组织编写《贵州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暂定名)并按程序报批实施,指导全省各地做好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大力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重点开展生态县(市、区)创建和指导、评估验收等工作,年内建成2个以上生态(文明)示范县(市、区)。二是划定并颁布实施生态保护红线方案。4月底前完成最后一轮向各市(州)政府和省直相关单位征求意见,争取6月底左右按程序报批并颁布实施;年内确定2至3个县(市、区)作为试点,探索实现生态保护红线准确落图落地;启动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常态化执法机制。定期开展执法督查,及时发现和依法处罚破坏生态保护红线的违法行为。三是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认真履行自然保护区监管职责,严格管理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以环保督察为契机,大力提升全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总体水平,以“绿盾2018”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为抓手,举一反三,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取缔自然保护区内各种违法违规活动。

  五、深入推进生态环保领域重点改革

  一是着力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制定我省改革实施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在全省推开。按国家有关要求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实现工作无缝对接,确保人员平稳过渡;及时组建跨流域、跨区域监管和督察机构,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深化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试点,完成乌江、清水江、赤水河等重点流域、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土壤环境管理、排污许可及固体废物监管等业务管理平台或信息系统建设;构建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搭建环境质量统一发布平台,推动污染源超标排放报警、联动执法、空气和水环境质量预警预报等智能化大数据应用。二是深入推进环境管理“放、管、服”改革。“放”的方面:制定禁止类、控制类和鼓励类环境准入项目清单;每个市(州)选择1-2个非重污染行业的产业园区开展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积极探索简化园区内建设环评审批流程、内容等改革措施,促进“千企引进”项目快速落地;完成各市(州)“三线一单”划定,启动落实“三线一单”管控措施的制定工作。“管”的方面:完成16个产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和钢铁、磷煤化工、铅酸蓄电池、冶金、水利水电、采掘6大行业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强化环评管理督导,对各地环评改革、下放权限承接和环评文件审批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以环评文件编制、环评现状监测数据和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数据为重点,按季度抽查复核各市(州)审批的环评文件和验收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服”的方面:全面推行环评审批“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流程,实现全省环评三级联网审批全覆盖,切实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分片定点管理人员每月到分管片区,采取现场办公形式,检查、指导、培训和帮助市县两级解决环评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深化排污许可制改革。加大培训力度,强化证后监管,开展屠宰及肉类加工、其他农副食品加工、精炼石油产品制造、陶瓷制品制造、钢铁和常用有色金属冶炼6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工作。以排污许可制为基础,探索建立排污许可与排污权交易、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监管执法等工作的衔接机制。四是加快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基金的筹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配合税务部门抓好排污“费改税”后的环境税征收工作。

  六、全面提升支撑保障能力

  一是推动年度立法工作。根据省人大和省政府要求,完成《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和《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并按程序送审;组织开展《贵州省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后评估及修订草案的第三方研究工作。二是加强项目库建设。建立项目申报、管理、退出的动态更新机制,加强对各市(州)项目储备库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做好重点项目的谋划、申报工作,为争取环保专项资金做好准备,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制定环保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抓好污染源普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根据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按时序推进相关普查工作。全面完成对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现场入户调查、数据质量审核及汇总建库工作。四是制定我省生态环境数据资源管理办法。建立生态环境数据协议共享机制和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完善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五是进一步强化环境监测工作。全面落实《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与机制建设方案》,提高环境监测质量;年内建成省级环境空气污染物源解析实验室,完善跨市(州)境考核断面自动监测站、9个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自动监测站建设,按时完成国家上收水站建设任务。六是强化环保宣传教育。着力普及环保知识,强化环保舆论引导,传递贵州环保“好声音”,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策划好“六?五环境日”“贵州生态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加大对环保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扎实抓好环境应急和信访维稳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着力开展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开展防汛环境安全专项检查;7月底前集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等级划分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管理,实现“一源一清单一档案”的工作要求,防止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二是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上半年在贵阳市开展危险废物泄漏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下半年在黔南州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导各市(州)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工作,加强环境突发事件的应对。三是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年内建成重化工、冶金等重点行业风险源管理信息系统和环境应急指挥平台,组织全省环境应急人员开展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培训,全面提升我省环境应急管理水平。四是及时处理各类环境信访举报案件。出台《贵州省环境信访法治化建设实施方案》,完善环境信访、接访工作机制,将环境信访问题止于未萌、制于未发,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八、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的环保队伍,确保适应新时代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工作需要。第一,认真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对党中央明令禁止、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和倡导、禁止的,始终做到不含糊、不质疑、不停顿。二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化实行主体责任清单化和监督责任具体化管理,落实好党组9项、党组书记5项、班子成员4项、驻厅纪检组8项、驻厅纪检组长5项责任清单任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落实。三要持续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充分运用集中约谈、提醒示警、纠错诫勉等方式,精准践行“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畅通信访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及时采取措施整治“四风”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四要不断强化监管措施。继续采取综合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巡察监管,突出巡察在发现问题、形成威慑的“利剑”作用。认真开展扶贫领域民生监督,防止项目资金被截留、挪用、挤占等问题的发生。五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两严两热”(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热心帮助、热情关心)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和专业化建设,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引导广大干部立足本职建功立业。第二,着力增强“三种能力”。一要增强政治理论能力。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把握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部署新任务新要求贯通起来,同省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大生态战略行动的具体任务贯通起来,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到虔诚而执着,深学而笃用。厅系统处级以上干部要熟练掌握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及重要部署,做到全面领会、准确运用。二要增强履职尽责的专业能力。要以“新时代环保大讲堂”为主渠道,持续开展水、气、土“三个十条”和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环境辐射、固废管理、环境应急等环保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干部业务工作能力。要认真落实“政策设计、工作部署、干部培训、监督检查、追责问责”的“五步工作法”,增强“政策设计”能力以统筹全局,从细从严狠抓“工作部署、干部培训、监督检查、追责问责”,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兴真抓实干之风,把环保专业知识转化为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的行政能力,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三要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尤其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的《宪法》,加大培训力度,把《宪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有关规定学懂弄通做实。不断完善环保行政执法制度,健全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夯实依法行政基础,确保运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谋划推动环保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