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4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9.07.2015  13:46

(2015年7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平

 

省人大常委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了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全省和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省审计厅关于2014年度贵州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结合之前部门决算调研的情况,对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2014年省本级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0.32亿元,完成预算的105.6%,增长18.6%;加上中央各项转移支付等,收入合计2647.5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4.84亿元,增长34.7%;加上省对下补助支出等,支出合计2665.08亿元。收支相抵,加上滚存结余收入,减去结转下年安排支出后,净结余10.08亿元。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53.5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26.9%,下降29.4%;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结余等,收入合计147.94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7.53亿元,下降50.5%,加上下划各地支出等,支出合计97.16亿元。收支相抵,结余50.78亿元结转2015年安排使用。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27亿元,支出8.27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4年省本级决算总体情况是好的。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有序推进财税改革,不断加强财政管理,保持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切实保障重点支出,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建议本次会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省审计厅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在充分肯定2014年预算执行工作的同时,客观反映了一些部门、单位预算细化不够、项目准备不充分、支出预算下达时间晚、财政存量资金需进一步盘活等突出问题,从深化财税改革、完善体制制度、加强财政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认真整改、严格问责。在今年年底前,省政府要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规范细化预决算编制,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建立和完善预算编制的各项制度,将政府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着力强化部门预算管理,督促有关部门加强项目库建设,编实编细预算。进一步扩大编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范围,把政府性基金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整编报。同时加大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完善决算报告,特别充实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绩效情况、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政府债务管控情况等内容。进一步规范细化财政预决算公开内容,增强预决算透明度。

(二)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财政部门与有关职能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逐步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监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大力增收节支,加强收入征管,严格防止少数地方“虚增”收入。优化支出结构,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及时下达预算支出,清理整合省级专项资金,加强对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探索建立预算绩效评估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充分发挥引导和撬动作用,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经济社会发展。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完善省对下财税管理体制,明确各级财政的支出和管理责任。加大对财政省直管县的服务和支持力度,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和提高运行效率。始终注重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监管,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改革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正常增长机制,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根据实际情况对分配因素进行调整。改进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不断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加大政府采购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四)强化审计监督工作,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加强对重点支出、重大政策执行及其绩效的审计,建立健全覆盖全部预算资金和预算管理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制度。推进部门预决算审计结果公开,加强审计成果运用。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要制定明确具体的整改方案、时间表、目标和要求,同时要认真查找根源,努力建立防范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