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专题报道】2016年贵州检察工作亮点之四

19.01.2017  03:32
   贵州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检察人员“大约谈

  ——2016年以来共约谈398人问责5人

  “今天,纪检组长专门找我谈话,并要求我就有关情况进行说明,这是对我的提醒。下一步,我将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把工作做得更加规范,同时,管好自己部门的同志。”贵州省检察院一名内设机构负责人说。

  近年来,贵州省检察院立立足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问题导向、抓早抓小,坚持挺纪在前、动辄则咎,注重做到制度设计、精准约谈、细化实施、紧盯重点“四个到位”,认真开展检察人员“大约谈”。截止目前,该省检察机关共约谈398人问责5人。

   立规矩,制度设计到位

  “去年初,我院根据最高检和省委的安排部署,制定出台《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个规定明确了约谈原则、约谈方式、组织实施的主体、约谈程序和约谈对象。”该院监察处处长任立新说。

  《办法》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依纪依规,宽严相济作为开展约谈工作的原则。约谈采取预防提醒约谈、询问示警约谈、纠错诫勉约谈和问责处分约谈等四种形式,《办法》并对四种约谈的内涵、对象和方式进行了界定。在约谈程序上,纪检、监察部门对约谈前准备工作、约谈中保障工作和约谈后通报处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并对约谈成果的运用进行了规定。同时,《办法

  明确了约谈对象、约谈参与者和有关工作人员的纪律和责任。

   压责任,精准约谈到位

  贵州省检察院党组立足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两个责任”,努力实现精准约谈。

  围绕“主体责任”抓约谈。省检察院检察长、常务副检察长和其他班子成员作为主谈人对市州院检察长、常务副检察长及其他班子成员开展约谈,今年省检察院班子成员共约谈市州院班子成员4次43人;省检察院检察长、常务副检察长、其他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在直接管理或协助管理的职责范围内作为主谈人开展约谈,2016年以来,全省检察院机关共约谈398人。截止目前,省检察院按照《办法》已约谈321名检察人员。

  围绕“监督责任”抓约谈。纪检组创新“月学一课”活动,每月邀请1名内设机构负责人以授课形式介绍职能作用、工作性质和岗位廉政风险点,接受纪检组约谈。建立纪检委员工作联系制度,定期不定期与各支部纪检委员座谈,及时掌握研判约谈对象和问题。

  “在约谈过程中,有问题的谈问题,没有问题的提个醒。通过约谈,党员同事之间的沟通更多了,检察干警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更强了,争先创优的干劲更足了……”省纪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组组长佘诚说。

   建台账,细化实施到位

  为了使约谈工作落到实处,该省检察院还制定了《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实施方案》和《2016年约谈方案》,全省各级院建立了集体约谈台账、个人约谈台账、全院约谈情况台账、约谈统计台账,对被约谈人员的基本情况、约谈原因和问题、约谈态度和处理结果等信息进行登记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根据被约谈人的级别,对约谈种类和次数进行统计,依此进行统计分析。通过建立上述台账,确保约谈底数清、情况明。

   善运用,聚焦重点到位

  “提纲而众目张,振领而群毛理。”在工作开展中,该省检察院采取 “四个紧盯”开展约谈。一是紧盯重要人员。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通过集体约谈的方式,约谈各市州检察院、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和省检察院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共2次250人;纪检组组长以纪检业务通报会方式集体约谈各市州检察院、基层检察院纪检组长2次117人;纪检组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开展任前预防提醒谈话共35人;有关内设机构及时对新招录的工作人员开展预防提醒谈话。二是紧盯重点部门。该院纪检组组长先后在全省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会议、全省公诉工作座谈会、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会、全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会议上对参会人员进行集体约谈。今年共约谈重点部门工作人员6次436人。三是紧盯重点岗位。纪检组每年对人事、计财、基建等重点岗位负责人,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落实部门负责人开展个别约谈,帮助其筑牢思想防线,今年共约谈11人。四是紧盯违纪人员。为帮助违纪人员正确对待纪律处分,2016年以来,纪检组先后对5名违纪检察人员开展问责处分约谈。

  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袁本朴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化“大约谈”内涵,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检,确保检察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